【光污染】政府今改组户外灯光工作小组 区议员:根本无用!

撰文: 李智智
出版:更新:

本港广告牌林立,其中早前有工厦的广告牌发出强烈红光“染红”葵涌,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惹来公愤。为跟进光污染问题,政府今日宣布,现有推广《户外灯光约章》工作小组将改组为户外灯光工作小组,检讨及提出管理户外灯光的措施。惟有区议员认为,小组作用有限,认为长远应立法规管。

本港各区光污染影响民居时有发生,政府将两年前起成立的《户外灯光约章》(《约章》)工作小组将改组为户外灯光工作小组,并继续委任麦瑞琼出任主席,共有17位来自社会不同界别的成员,协助政府检视《约章》成效,及向政府提出更多有效管理户外灯光的措施,任期3年。

早前葵涌梨木道一栋工厦招牌入夜后发出刺眼红光,“染红”葵涌邨及和记新邨一带。(资料图片)

葵青区议员林绍辉批评小组根本无效改善光污染,“形同虚设”。他解释,早前位于葵涌梨木道一栋工厦招牌,先后多次入夜后发出刺眼红光,“染红”邻近的葵涌邨及和记新邨一带,强光严重影响居民作息及健康,经居民数十次投诉及他报警求助后,红光广告牌才熄掉。虽然涉事时捷集团声称签署了《环保约章》,指在每晚7时后会关掉广告牌,问题依然卷土重来。

林绍辉认为,《约章》只属自愿性质,需靠户外灯光装置的拥有人及负责人自律,承诺在预调时间(即晚上11时或午夜12时至翌日早上7时)关掉对户外环境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装置,不过如无法例约束形同“无王管”。新的户外灯光工作小组只属检讨及研究性质,认为成员并非受害居民不明问题严重性,惟现时光污染扰民迫在眉睫,“成立小组都用了几年,还要研究几时?”

他认为,长远来说政府应立即研究立法监管户外灯光,另可考虑透过城规会及地政处检讨地契条例,以更具约束力的方法,打击工商厦的光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