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老师涉非礼女生案 事主提对方已婚勿生感情 被告:我会食药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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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中学老师,涉嫌以接载学生为名,多次非礼两名学生姊妹,他否认指控。其中一名女学生中的姊姊今早出庭作供,她声称被告载她至青马大桥观景台,更捉住她双手,她即提老师:“你有家室,不应对我有任何感情。”老师只回应:会食药控制自己。女生指因在大桥上不便自行离开,故未有即时离开。

被告吴国强在西九龙法院否认9项强奸罪。(资料图片)

被告已辞去教职

被告吴国强,40岁,被控9项猥亵侵犯罪。控罪指,他在2014年7月在青马大桥观景台猥亵侵犯当时15岁的女学生X;另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8次在车内猥亵侵犯当时未满16岁的女学生Y。两事主为姊妹,去年暑假报警,被告去年7月辞去教职。

事主X称被捉手感核突

女事主X供称,她在被告所教的学校读书,被告是她的班主任。2014年,女事主15岁她指被告每星期会以私家车送她回家1至2次。

她指被告案发当天载她时,把车驶到青马大桥观景台,被告当时尝试与她共坐同一格坐位,X拒绝。之后被告便捉住她的手,X感到核突,挥开被告,并说:“你有家室,唔应该对我有任何感情。”被告却回应说会食药控制自己。

未离开因怕刺激被告

辩方问X为何遇到这样的情况都没有离去,X称怕刺激到被告,又难以自行从观景台离开,只好听被告说完。

她又指,被告“死缠烂打”,有时会以轻佻的态度送她回家,她不懂决绝对待不熟悉的人,故当时没有拒绝被告。辩方则指,被告知道他身为老师,不应喜欢学生,当日是的行为是歉意。律师又指,X同年暑假时仍有主动约吴,事主称没有印象。

另一女事主Y下午续作供。

案件编号:WKCC157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