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相店店东涉奸亲女 并说痛一次无事 父被裁强奸非礼罪成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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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相店东主的妻子常夜归,他疑趁妻子不在,叫睡上格床的15岁女儿下床,并涉嫌把亲女强奸,期间更对女儿说:“痛一次就无事。”女儿哑忍,但在学校家长日前,著老师劝母亲多点留家,从而揭发事件。东主却否认曾性侵女儿。陪审团今(24日)裁定被告一项强奸罪成,而另一项指他摸女儿胸的非礼罪,亦同样罪名成立。法官将判刑押后至8月16日,以待索取受害人创伤报告。
59岁被告,被控一项强奸罪,一项乱伦罪的交替控罪,及一项非礼罪,他否认全部控罪。
控方案情指,被告是事主X的父亲,他们一家四口同住于一唐楼单位,X与妹妹睡于上格床,被告夫妇则睡在下格。事主母亲经常因跳社交舞,晚上常不在家。
事主称15岁在家遭强奸
X供称,2015年暑假,她当时只有15岁的,有晚母亲不在家,她与妹妹在上格床睡觉,被告突然叫她下床,脱去其内裤,并把她强奸。X称她有尝试拒绝,但被告仍强行进入。事后被告叫她不要向其他人提及此事。约一年半后,被告又于母亲不在家的时候,用手摸X的胸部。
事主一直未有把事告知他人,但在学校家长日前,老师问同学有没有话想她代告知父母,X叫老师劝她的母亲多点回家陪X及妹妹。X的母亲作供时承认,她一星期平均有一至两晚外出进行社交活动,如与朋友吃饭、饮酒和跳舞。
被告否认曾侵犯女儿
被告自辩却称,他与事主母亲因性格不合而离婚,其后他与另一大陆女子结婚。被告曾在香港安排饭局,让前妻及X两姊妹出席饭局,认识他的新妻子;他又认曾丢了事主X的白老鼠,事主因而不开心,亦不再与他打招呼。但他否认曾性侵过女儿。
案件编号:HCCC44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