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提款机偷8千元 被告需索取法律意见 案押后8月再提讯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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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休班警员使用提款机时,涉嫌取走前面一名女子忘了拿走的8千元,因而被控以盗窃罪,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提堂。由于被告需索取法律意见,裁判官把案押后至8月24日再提讯。
被告刘元明,38岁,被控于去年7月5日至今年2月21日期间某天,偷取一姓陈女子8千元。控方原已准备好答辩,但辩方称想给被告法律指示,裁判官准案押后答辩。
案件编号:KCCC 2088/2018
一名休班警员使用提款机时,涉嫌取走前面一名女子忘了拿走的8千元,因而被控以盗窃罪,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提堂。由于被告需索取法律意见,裁判官把案押后至8月24日再提讯。
被告刘元明,38岁,被控于去年7月5日至今年2月21日期间某天,偷取一姓陈女子8千元。控方原已准备好答辩,但辩方称想给被告法律指示,裁判官准案押后答辩。
案件编号:KCCC 208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