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Uber司机认罪 运输署:严厉执法、绝不纵容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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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Uber司机被控“驾驶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罪,今日(21日)再有司机认罪罚款3,000元。运输署指出,政府一直十分关注白牌车服务情况,强调对违规行为严厉执法,绝不纵容。
署方又指,由2015年至2018年第2季,因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被法庭定罪而被暂时吊销牌照及扣押的车辆共有46辆。

的士业界过去发起多次游行,促当局正视“白牌车”问题。(资料图片)

运输署署指出,政府一直十分关注白牌车服务情况,并对违规行为严厉执法,绝不纵容。因此,署方经常与警方保持密切联系,如发现怀疑个案,运输署会转介警方跟进。

署方又指,运输署会按一贯程序,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向有关犯罪车辆的登记车主发送暂时吊销该车辆牌照的通知书。同时,署方会按照法例规定,执行车辆牌照的暂时吊销安排,同时要求登记车主将车辆移交运输署保管,直至有关吊销期届满为止。

署方指出,由2015年至2018年第2季,因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被法庭定罪而被暂时吊销牌照及扣押的车辆共有46辆。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使用私家车或轻型货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或招揽或企图招揽他人乘坐此类汽车的违例人士,如属首次被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三个月,涉案车辆的牌照亦可予暂时吊销三个月;如属第二次或随后再次被定罪,则可处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如就同一汽车再犯罪,则有关车辆的牌照可予暂时吊销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