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局拟推行肾脏配对捐赠计划 肾科医生促做好保密程序
立法会《2018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今日(12日)将继续审议有关草案,条例修订获通过后,医院管理局将著手推行肾脏配对捐赠先导计划。有肾科专科医生担忧,如果获配对的陌生人组合互相知悉对方身份,万一手术不理想有机会引起问题,促做好保密程序,建议安排组合在不同医院接受治疗和手术。
退休前任职伊利沙伯医院肾科部门主管、香港移植运动协会荣誉会长周嘉欢医生指,亲属捐赠不存在保密问题,但若日后实行配对器官捐赠,就不应该透露配对另一方的任何资讯,担忧双方受赠者若手术结果有落差,一方或会埋怨另一方甚至希望反悔。
分医院处理受赠者 避免将压力集中在其中一间医院
周嘉欢认为,安排受赠者在不同医院接受前期准备和手术,能避免两对组合互相认识,并避免由其中一间医院承担所有手术工作压力。但另一方面,周指出,有意见担心若分开两间医院进行配对移植手术,未能确保两宗手术同步进行以避免其中一方突然退出,但周反驳,只要两间医院做好沟通,同时开展两台手术难度低。
现时有提供肾脏移植的公立医院包括玛丽、威尔斯、玛嘉烈和伊利沙伯医院,每间医院约有3、4名医生能做移植手术。人手还可应付肾脏配对捐赠先导计划的个案,但手术室时段可能成为瓶颈,周嘉欢说,活肾手术由摘取到完成移植约需要8小时手术室时段,目前即使有适合的活肾作移植仍需轮候手术室约3个月,日后医管局或需要考虑增加手术室数目。
曾移植活肾病人认为受赠者无需要获捐赠者资讯
医院管理局高级行政经理(转型计划)陈允健医生就肾脏配对捐赠先导计划,接受《香港01》专访(另见稿)时表示,得悉有病人组织提出,希望让受赠者一方获知对方若干资讯,例如年龄、体重等,局方还在检视是否可行。病人组织代表、曾两度移植活肾的肾病病患者伍妙敏指,手术前医疗团队会详细检视捐赠者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认为受赠人应该信任医疗团队,不应该质疑对方捐出的器官是否“够正”,认为受赠者无需要获取捐赠者资讯来衡量是否接受捐赠。伍妙敏认为,条例修订值得支持,说“成全两个家庭,将本身不可能变成可能”。
立法会正在审议《2018年人体器官(修订)条件草案》,冀容许配对或汇集捐赠器官安排,捐赠人会捐出其器官给予不相识的人,以换取其属意的受赠人获得器官捐赠。医院管理局已拟订了《2018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草案》通过后,实施肾脏配对捐赠先导计划。
私家医院若做配对器官捐赠同样要事先获批准
有关条例修订未有限定日后配对器官捐赠在公立医院或私家医院进行。食物及卫生局回复查询指,无论是公立或私家医院,个案必须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各项规定,如涉及在生无关系人士间的器官移植,须获得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的事先批准。《2018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草案》并无改变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