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社工问何不带女童求医 母:看都不会医好
7岁女童疑遭亲母疏忽照顾并饿至脑受创,其父母并涉误导社工案续审,控方传召医务社工出庭作证,她指女被告曾解释女童身上伤痕是玩冀便时抓伤所致,又指女童因发展迟缓而吸收不良,认为看医生都不会好。另两人曾到社署要求调整综援金额,在报称女童状况健康。
玛嘉烈医院的医务社工陈晓晓供称,女童于2015年7月送至仁济医院当日,经急症室医生曾一鸣转介下由她接手女童的个案,她并曾接见女童的父母,即本案的女被告王荣汶,及男被告凌耀忠,以了解女童的家庭背景及情况,并召开了专家会议。
女被告指女童看医生都不会好
陈指在会议上,女被告解释女童身上的抓痕及伤口,是女童玩排泄物后,身体感到痕痒抓伤所致的。当医生质问女被告为何不带女童就医时,女被告解释道,女童天生有残疾,看医生都不会医好,又称女童天生有发展迟缓症,因此她吸收不良。而男被告则指,每次喂女童吃东西均十分困难。
男被告无丝毫内疚感
陈又留意到,会议上主要由女被告回答问题,男被告则显得十分冷静,没有丝毫的内疚感,也似不了解女童的情况。陈续指,除了该专家会议外,她亦曾私下在医院内与女被告会面。女被告透露她有任兼职收银员。
求调整综援金额报称女童健康
其后,法庭又传召另一名负责跟进两名被告领取综援个案的社署高级社会保障助理冯月薇出庭作供,冯称由2014年4月开始接手两被告的家庭个案。冯称当时两被告称他们2人与3名小朋友搬到荃湾一单位;后来两被告再到办公室找她,指女童即将由国内移居到香港,要求调整综援的金额。冯后来要求2人填写综援覆核表格。冯指出,女被告在表格上称女童身体健康,于荃湾一所幼稚园内就读下午班,表格亦有两被告签名作实。
女被告王荣汶(42岁)及男被告凌耀忠(52岁),二人均报称无业。女被告被控一项残暴对待儿童罪,另二人同被控一项企图误导相关人员并涉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女被告于2015年4月至7月,疏忽照顾她7岁的女儿;两被告同被控于同年7至9月,误导医生、社工及警员等有关她们女儿的状况。
案件编号:HCCC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