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路政署耗437万试公用设施共同沟 被批无咨询无检讨

撰文: 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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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道路挖掘工程占用路面空间,容易造成塞车。原来政府早年曾研究引入“公共设施共同沟”,减少开挖道路的需要;负责统筹的路政署在2006年曾经在油麻地及舂坎角设立相关设备,耗资约437万元。但审计署调查报告发现,路政署事情前并无就相关选址作咨询,导致共同沟使用率偏低,署方亦没有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

路政署于舂坎角兴建的试验性公用设施共同沟。(审计报告)

为减少道路挖掘工程对路面的影响,世界各地都会尽量将不同地底设备放置在单一管道或“共同沟”内,从而减少道路开挖的次数。另外,将设备放入同一结构亦可以节省地下空间,以应付长远需要。

项目耗资437万元

早在2001年,路政署获批准174万元委托顾问进行研究,评估设立“公共设施共同沟”是否可行。当年得出结论,认为设立共同沟在技术上可行,但因涉及庞大建设成本,是否推行项目需视乎成本效益而定,顾问亦建议应在新市镇发展或旧区重建时推行。当年顾问亦特别提到,有需要进行试验计划,亦可在原称“东南九龙发展计划”的启德发展计划中,试行“公共设施共同沟”。

至2006年,路政署落实在兴建两条试验性质的公共设施共同沟,分别位于九龙油麻地欣翔道,造价180万元,另一条则位于港岛舂坎角海天径,造价72万元。两条共同沟的维修费约为每年1万元,即至今使用了11万元。埋单计数,整个项目耗资约437万元。

路政署署长钟锦华。(资料图片)

事前无咨询 使用率偏低

测试当年,试验计划的成效到底是否显着?审计署调查发现,直至今年1月,只有2个公共事业机构使用位于油麻地的共同沟,而位于舂坎角的更是只有1个机构使用。审计署指,共同沟的“使用率偏低”,路政署在兴建两条共同沟之前,并没有就选址咨询相关公共事业机构,而路政署一名总工程师亦在2004年已经表明,“海天径并非进行试验的理想地点”。

另外,审计署亦发现,当年年政府其他部门早在2004年已经要求运输署检讨试验计划成效,路政署亦在2010年表示会进行检讨,但该署最后却未能提供任何报告或检讨结果的纪录。审计署认为,路政署应备存相关纪录,并适时评估其成效。

启德发展区原拟试验 最后无落实 审计署:应改善规划

除了上述试验计划“无咨询、无评估”,原先建议在启德发展区进行的试验计划,最后并没有落实。负责统筹发展计划的土木工程拓展署在2009年8月曾就是否引入共同沟资讯路政署,当时署方称应先征求发展局同意。但1个月后,当局却已有决定不会试验公用设施共同沟。

审计署认为,政府并没有适时规划在启德发展计划试验公用设施,建议有关方面日后需要进行详细成本效益分析,改善规划,而配合新发展区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