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女童抢救后脑部已严重缺损 自理及表达能力全失

撰文: 汤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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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童疑遭母疏忽照顾被饿至皮包骨及脑部严重受创案,今日(23日)于高等法院续审。控方于庭上读出女童的智力评估报告,专家称对女童发问或作简单动作,女童在语言及动作上,均无法作任何有意义的反应,认为她的脑部已达到严重的缺损程度,并完全失去了所有自理及表达的能力。

女被告王荣汶(左)否认疏忽照顾女儿。(汤庸皓摄)

呼名触手皆未能作直接回应

控方今读出玛嘉烈医院临床心理学家施美伦的报告,施称在接见女童时,曾作过一些简单的沟通及接触,例如曾呼叫女童的名字,并尝试与她聊天,亦试过捉住她的双手,察觉女童在语言及动作上,均无法作出有意义的反应,而根据护士的记录,女童完全没有自理能力,她的智力亦已达到严重缺损的程度。由于未有与女童过住情况的准确资料,她的智力恶化情度的影响仍无法确定。

女童父亲凌耀忠被控妨碍司法公正。(汤庸皓摄)

明天将传召社工

控方原本亦想传召了香港明爱社工张海仑作供,但由于法庭需要提取社工与首被告会面纪录的文件,案件将押后至明日续审。

女被告王荣汶(42岁)及男被告凌耀忠(52岁),二人均报称无业。女被告否认一项残暴对待儿童罪,另二人同否认一项企图误导相关人员并涉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女被告于2015年4月至7月,疏忽照顾她7岁的女儿;两被告同被控于同年7至9月,误导医生、社工及警员等有关她们女儿的状况。

案件编号:HCCC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