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星冀太阳能发电回本期约10年 屋宇署正检视“发水楼”宽免
撰文: 陈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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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间电力公司将以每度电3至5元,向民间回购可再多生源电力。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21日)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指,希望利用太阳能发电的回本期大约10年。
黄锦星出席香港电台《星期六问责》表示,未来会多鼓励社会大众运用可再生能源,包括主动联络有足够天台空间的业主立案法团或大厦物业管理处,推广安装太阳能板。不过他指香港高楼大厦多,消防处要求屋顶要有一定比例划作“防火层”,因此不能覆盖有关地方,否则或影响楼宇安全。此外,他又举例称,因香港有台风,安装相关系统时需要专业参与,不能视为简单小型工程,强调政府审慎推展。
黄锦星又指,据他了解,屋宇署正检视“发水楼”楼宇的宽免规限;而政府推动绿色建筑的督导委员会,已加入有关再生能源的工作,他认为现时是好机遇,透过跨局、跨部门加强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