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广场歌舞滋扰不绝 地球人仍然有办法阻止大妈?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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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大妈”现象近年相当普遍,亦即一群中老年妇女,在广场、公园等地方伴随高分贝的音乐伴奏起舞高歌,然而引发的扰民问题,多年来都难以解决,甚至到了挑动社会矛盾的地步。近日澳门祐汉公园就发生居民疑因不满广场舞声浪,用气枪射击大妈的事件。
在香港,近年不少公众地方都被大妈“占据”跳广场舞唱歌,政府无力规管,部分市民对此也怨声载道,甚至将矛头指向中国内地。但其实,就连内地政府都意识到广场大妈扰民的问题,近年多次出台专项政策规管,规范化管理。对此,香港政府如果不想“爆大镬”,绝对有需要正视。

大妈们演唱各首“红歌”,感情丰富、投入。(香港01记者摄)(香港01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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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大妈属“全球问题” 民众扔水弹、鸣枪、放音响对抗

一听到“广场大妈”四字,相信不少市民都皱眉头。事关虽然支持者会辩称这些活动有益身心、连系社区云云,可是仍然未改其“扰民”本质。高声浪的音乐加上在公众场所翩翩起舞,不但阻塞通道,高分贝的噪音更令附近居民苦不堪言,基本生活作息都受影响,精神压力增加。部分“广场大妈”遇到反对时,更会来个“战狼式维权”,引爆冲突。

广场大妈近年已不单单存在于大中华地区,就连法国巴黎罗浮宫、俄罗斯莫斯科红场、美国纽约日落公园等,只要有中国人的地方,就会出现广场大妈,成为一个“全球问题”。为此,各地的受影响民众也祭出了一系列的“反制措施”,泼粪、扔水弹、高空掷物、放狗、鸣枪,甚至合资买巨型喇叭“以牙还牙”等等,手法不一而足。

旺角西洋菜街行人专用区,被指变质为“大妈歌舞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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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情况同样严重 烧至中港政治矛盾

在香港,广场大妈扰民情况同样普遍。不少公众地方如屯门公园、旺角西洋菜南街等等,经常都被大妈“占据”。其中旺角行人专用区情况特别严重,通道本身已经狭窄,附近又多商户住宅,构成严重滋扰,警方亦无力执法。去年化妆品店LANEIGE一度自行架设垂帘式隔音屏“谢绝噪音”,却被屋宇署勒令拆除,政府执法尺度令人质疑。

由于这些大妈有不少都是新移民或是内地居民,部分唱跳歌曲更是歌颂中国共产党的“红歌”,本来喜爱甚么歌曲是个人选择,真正关键是对其他人造成滋扰,但个别大妈拿著“政治正确”这个“免死金牌”,大条道理回呛反对者。2015年6月,就曾有本土派成员专程到西洋菜南街,抗议大妈舞扰民,一度与亲建制团体爆发肢体冲突。

内地广场舞十分普遍。(中新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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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政府规范化管理 成立专门组织

其实就在广场大妈“发源地”中国内地,政府早就意识到监管问题,立下专项的政策法规。2015年9月,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推出《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内容提到,广场歌舞是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文化体育活动,但明显存在“场地和设施结构性欠缺、噪声扰民、引导扶持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因此,政府要求各部门为广场歌舞活动“创造良好条件”,例如加强公益培训、表演活动等,但同时要加强规范管理,订立有针对性的活动管理方式、活动准则或文明公约,并鼓励建立相关社团组织。

国家体育总局去年11月再发表《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进一步阐述具体措施,如协调各政府部门增加场地供应,开放指定时段予广场舞活动;禁止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进行广场舞;严禁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或破坏环境卫生。此外,政府成立“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专门管理广场舞活动的发展规划。

广州市派员到公园测分贝

在中央政府牵头之下,各地政府亦先后出台具体政策。例如北京市政府去年3月起实行“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广场歌舞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违例者将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若有损坏设施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广州市在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公园条例》,指定特定的地点和时段进行广场歌舞活动,并按地点类型分成4等,活动音量不得超过指定分贝。政府也在越秀公园等地设置噪音监测仪,派员观察。违例者可被罚款1,000元人民币。

刘江华曾表示,未有确切计划规管行人专用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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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欠客观标准 噪音条例难执法

回看香港,别说规范管理,就连最基本的管理法规都欠奉。现行的《噪音管制法例》未有就公众地方的噪音滋扰问题,制定客观的指标,定明超出某一分贝就属违例,全凭主观判断,要检控入罪也需要有力人证,实际执法极为困难。警方执法尺度也备受质疑,屡屡被指“欺善怕恶”,只检控一般街头卖艺者,对广场大妈却“只眼开只眼闭”。

广场大妈唱歌跳舞,已被视为现代一项新兴的文娱康乐活动,某程度上属无法避免,亟需政策的疏导,然而至今仍未获港府足够的重视。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去年5月回应立法会提问时,承认政府没有定期量度行人专用区的噪音水平,也无计划统计相关活动的数目,只重申“执法部门会视乎个案的具体情况,向有关人士作出劝喻或发出口头警告,以及根据有关法例提出检控”,亦即不打算作任何跟进行动。

可是几年的经验已经证明,这类活动在欠缺监管之下,社会矛盾只会愈来愈尖锐。只要各位在网上一搜寻,就可见到大量网民的狠辣评论。港府确实有需要正视此问题,不然日后广场大妈持续造成滋扰,导致如澳门般有人以汽枪射击广场大妈的“血案”,政府可就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