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涉非礼两女生 事主称多番被碰胸当意外 度高被摸终醒觉
屯门小学男教师涉嫌两年内多番借故非礼两名南亚裔女生,男老师否认指控,案件今(9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两女事主今透过电视系统作供,她们称被告教她们功课或度高时,遭被告触碰胸部。其中一名事主称,初时觉得被告是好老师,亦认为他非故意,但渐发现并非意外,忍无可忍下决定投诉,但被告反公开赞她是好学生。
男被告41岁,因法律理由其姓名以英文字母代替,他被控于2015至2017年间,在屯门一小学内非礼来自巴基斯坦的女事主X,及来自尼泊尔的女事主Y。
庭上透露,案发时被告是两名女事主X和Y的班主任,负责任教中文和体育。X与Y是朋友。
X称被碰胸信被告非故意
现年14岁的女事主X供称,在两年间先后数度遭被告触碰胸部。其中一次在她就读小五时发生,她指被告坐于老师台,X则站在被告身边,被告指出她作业上的错处时要她走近,X弯下腰看被告示范正确写法时,遭被告的手肘触碰到胸部,她当时只感到惊讶,但仍相信被告不是故意。
度高被触碰终忍无可忍
至X升上小六,她到电脑室上课时,坐在电脑台向被告请教疑问,被告弯身解答其手踭触又再碰到她的胸,但X依然觉得被告是无心。直至,被告在体育课为她度高时,被告的手指碰到X的胸部,X终意识到被告多次的行为是故意的。
X又称,本以为被告是好老师,但当他接二连三触碰到她的胸,她忍无可忍,决定向校长告发。她又指,被告得悉遭她投诉后,变得很亲切,不时公开赞她是好学生。辩方盘问X时强调,被告从没触碰过她的身体,X反对。
Y指被告拿擦胶趁机碰胸
另一名女事主Y(13岁)则供称,在案发期内曾遭被告两度触胸。第一次在Y读小五时发生,Y称上中文课堂时,她向坐在老师台的被告提交作业,被告借故以教Y做作业为由,要求Y靠近,并趁Y弯腰靠近时伸手拿擦胶,趁机用右手手肘触碰Y左边的胸部,又没有向Y道歉。
Y又称,她升小六后,于17年2月22日,Y在电脑室上课,被告行近坐在最后排的Y,并问她正在做什么,Y正想回答时被告用手快速触碰Y的胸部达4至5次。控方于庭上向Y提问,被告当时是触碰她什么位置,Y强调是左胸。案件明日续审。
案件编号:WKCC37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