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涉勒索非礼疑犯案 事主:警称放生也需付“罚款”情急下就范

撰文: 伍凯莹
出版:更新:

警长涉于港铁站截停一名疑似犯非礼的男子,没有把男子带返警署 却要对方给他一万元,男子付钱后翌日报警。警长否认勒索和盗窃两罪,案件今(9日)于区院开审。男事主供称,他称尝试解释不果,曾问警长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法,警长即问他有没有钱,又说放走你都得但要他交“罚款”。事主称当破财挡灾付款。他又指警长曾说,如果放他走,可能会惹上麻烦,索取一万元是保障日后需聘请律师所要的费用。

被告张伟基在区域法院否认勒索及偷窃。(伍凯莹摄)

被告张伟基,49岁,案发时任职警长。张被控勒索和盗窃罪,即于去年7月13日在香港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事主X交出一万元,并于同日在太子道西141号恒生银行外盗窃属于该男子的一万元。张否认两罪今受审。

被告曾带事主到银行提款

控方开案陈词指,案发当日被告在太子站截停一名怀疑在车厢非礼男子,并向该男子表示,如果让人知道他放过疑犯,他可能会惹上麻烦,即场向他勒索一万元,声称是保障被告日后可能要聘请律师的费用,被告其后带疑犯到银行提款。疑犯翌日到警署报案。

事主被指地铁非礼女子

疑遭被告勒索的男事主X今出庭作供,他忆述案发当日乘港铁到太子,抵达太子站后突然遭被告截停,被告出示警察委任证,声称看见他在车厢内非礼一名女子。事主立刻否认,被告却称两名同僚都目击他非礼,要求检查他的身份证。事主拿出身份证后,被告便扣起他的身份证,并掏出手铐警告他:“呢度咁多人,你都唔想咁肉酸,要上手铐,一系乖乖跟我返差馆。”

警告会将非礼事告知事主公司及老板

事主X唯有跟随被告返警署,期间他多次解释自己没有非礼,但被告反驳:“你唔洗解释,有咩同法官讲。”又称警方会通知他的公司和老板,将这件丑事扬开,令他前途尽毁。事主称知道法官大多相信警察的口供,对被告说:“如果因为你们睇错而判错咗,我到时未好无辜?死得不明不白”。被告闻言大声喝他:“你明明有做,我同事都见到!”

事主自爆曾问有无其他解决办法

事主见屡次解释不果,便改变说法,向被告称:“当我真系有做过,我同你say sorry。”更突然转用英文说:“I am sorry to the girl, I do not intend to do it”。被告也顺势转用英文回答,指非礼是很严重的罪名,不会轻易放他走。二人继续拉锯,事主尝试说服被告:“阿sir,你当咗咁多年差,应该睇得出我系好人?”并追问被告有没有“其他方法”放他走,例如警诫了事。

辩方律师指出,事主X的供词有机会令他自招嫌疑,甚至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罪,法官亦有提醒X并给他时间考虑怎样作供。

被告张伟基的案件在区域法院审理。(资料图片)

警长称可放生事主但要交“罚款”

男事主X下午续称,他当日被指在港铁车厢非礼,他多番解释不果,问被告可否以“其他方式”解决,如警诫后放他走。被告却问他有没有钱,他回答:“无咩钱。”被告仍追问:“一两万都有啩?”又说:“其实我都觉你系好人,但系唔可以就咁放走你,要向你罚款。”

X称被告其后带他到附近的银行,要他提款一万元。他提款后把钱交给被告,对方即说:“呢度当系罚款,唔好畀我再见到你。”放行让X离开。

事主称当破财挡灾交“罚款”

主控庭上询问事主为何愿意付款,他解释说:“佢话系罚款,交罚款就可以放走我,我未听佢指示。”又称深信自己无辜,为免误会,宁愿“破财挡灾”。但他当日回家后与妻子商量,记起自己没有看清楚被告的警察委任证,整件事似是街头骗案,最终决定报警。

辩方律师盘问时,质疑事主当时“非常心急”想被告放他走。事主不置可否,称记不起自己当时是否心急,但确实很想被告让他离开。律师又质疑,事主在证人室等候期间,偷偷翻阅证人供词,是因为忘记了自己的供词。他否认,称只是等候期间没事做,便揭一下文件,警员提醒他不准翻看供词后,他已立即停止。审讯明续。

案件编号:DCCC11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