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撰文拆“一校一社工”争议 强调不会要求以社工代辅导教师
财政预算案公布2018/19学年起,将于公营小学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惟政策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及质疑,包括为获得新资源或会令现时的辅导教师失业、招标聘请社工或令服务更加不稳定。教育局于网上专栏《政策正面睇》指,有不同团体对推行“一校一社工”存误解,并于文章中以5问答逐一拆解。
教育局撰文以5问答回应“一校一社工”政策:
1.新措施下资源因加得减?
教育局指,在新资助模式下社工的资历会提升至学位水平,采用社工服务的学校会获得足够资源聘用注册学位社工或购买注册学位社工服务;对于一些规模较小、以往获发资源不足以聘用一位全职社工的学校,将可获提供足够的资源聘请一位全职注册学位社工。
学校亦会获发一项新津贴,以购买咨询、督导或其他支援社工的服务;而现时学校获发的额外学生辅导服务津贴亦会优化。因此学校在新措施下获发的辅导资源均会增加;而现时用其他资源,包括以额外学生辅导服务津贴,聘请多于一名辅导人员的学校,将来仍可以继续。
2.社工会取代学生辅导教师?
教育局指,不会要求学校以社工取代现时聘用的学生辅导教师;学校可因应需要,继续选择保持现有的安排,包括学生辅导教师的聘用、现职非学位学生辅导教师改编职系的安排及办学团体下现职学生辅导教师的调任安排;教育局并没有设定限期,要求这些学校转用新资助模式。
3.如学校选择新资助模式,学生辅导服务将受严重影响?
教育局指,现时大部分小学没有聘用学生辅导教师,而是聘用学生辅导人员包括社工或购买社工服务;相信学校日后在新模式,仍可透过现时的“全方位学生辅导服务”,透过学校教师与社工协作及更充足的资源,进一步提升学生辅导服务的质素。
4.学校的社工服务更不稳定?
教育局指,学校可选择开设一个学位社工职位,亦可以新津贴购买咨询、督导或其他支援服务以协助这位社工进行辅导工作,学校可订定较长时期的服务合约期,可令学校有更稳定的社工服务。
5.新措施缺乏咨询?
教育局指,已曾征询各小学议会/协会/团体,包括津贴小学议会、香港资助小学校长会、官立小学校长协会、香港小学学生辅导专业人员协会及香港办学团体协会的意见,各小学议会及香港办学团体协会对有关政策的安排均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