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钱4000】两图分辨谁可领取?财政司:新移民有份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23日)下午公布派钱4,000元的“关爱共享计划”安排,陈茂波只简单地说,持有香港身份证、并且通常居住在香港,便合乎资格,显示受惠者不限于永久性居民。哪么新移民、非本地生及外佣又可否申领4,000元?
经过半日追问,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终有官方答案。发言人表示,新来港人士符合申请资格,即这次与2011年派 6,000元计划不同,新移民毋须再等特别计划,可以直接申请;至于非永久性居民中,几乎一律无份,这包括来港工作、求学、接受培训的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养人,均不合资格领取4,000元。
陈茂波今日公布计划时,提出符合领取4,000元的条件有四个:
1.没有在香港拥有任何物业;
2.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或伤残津贴;
3.在2017/18年度没有缴交薪俸税或退税少于4,000元,并出示税单为证;
4.2018年12月31日或以前年满18岁、持有香港身份证,并通常居住在香港。
第四点与2011年派6,000元计划不同,今次不再只限于永久性居民,由于陈茂波未有再进一步说明,引起猜测,究竟新移民、非本地学生、外佣等持有香港身份证的非永久性居民,是否都会受惠。
离港升学或工作港人可申领
财政司司长办公屋回复《香港01》查询称,有关“关爱共享计划”的详情,包括申请安排和细节,稍后会由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职津处)公布;个别个案是否符合资格,需待稍后公布的详情而定。发言人表示,按计划原则涵盖的目标群组,非永久性居民和新来港人士,如符合资格亦可申请;若申请人是因个别原因暂时离港,例如升学或工作,申请人亦预期会返回香港生活,有关申请人符合计划资格。不过当局未有说明,如是移民他国的香港居民,是否仍符合“预期会返回香港生活”这个条件。
发言人又说,至于来港工作,求学,接受培训的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养人,以及以访客身分来港的人士,则不合资格。换言之,一些外地公司和机构派驻香港的工作人员、外佣、来港升学而未“入籍”成为永久性居民的内地及外国学生、旅客,均不受惠。
陈茂波太太不符申领资格
另外,部分人透过公司持有物业,而非直接归名下,又是否等同条件1的“没有在香港拥有任何物业”?当局未有明确答复,财政司司长新闻秘书表示,计划的原则,是涵盖没有实质拥有物业人士,以及一些拥有物业并用作自住用途的市民。如果没有缴交薪俸税而在差饷宽免方面少于4,000元,又或须缴交薪俸税但在有关退税和差饷宽免方面合共少于4,000元,亦可提出申请,并必须作出自述声明,确认符合申请资格,当局将会进行核实。
至于有关陈茂波太太许步明是否符合资格,财政司司长新闻秘书表示,许步明并不符有关计划的申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