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置业】警方3年接7宗报案 至少涉190名苦主 1男子被捕

撰文: 张雅婷
出版:更新:

近年愈来愈多港人购买海外物业投资,但当中或有陷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今日(21日)回复立法会议员书面质询时透露,消委会今年首两个月已接获6宗有关销售海外物业的投诉,占去年全年投诉17%。
而警方则于过去3年接获7宗举报,暂涉及 190 名报案人称透过物业代理或中介人购买海外物业时怀疑受骗。警方已拘捕一名男子,暂未检控。警方承认,因涉及其他司法管辖区,追查、拘捕和检控均有难度。

消委会去年1月至今年2月期间共接获41宗有关销售香港境外物业的投诉个案。(资料图片)

倘若持牌地产代理公司聘用没有牌照的人士为营业员,从事香港境外物业销售的工作,而该人士未有在其所有文件内及在任何广告中作声明,该人士可能因涉及从事无牌地产代理工作而违反《地产代理条例》(第511章)第 16(1)条。在2015至2017年间,监管局共转介了4宗疑违规个案予警方跟进,当中一半已完成调查,因证据不足未有作出检控,其余仍调查中。

190名苦主投资19个日、英、美物业疑受骗 警承认调查困难

除了上述4个宗个案,警方于2015年至今共处理三宗案件,暂涉及190名报案人指透过物业代理或中介人购买海外物业时怀疑受骗。三宗案件涉及19个位于日本、英国及美国的物业发展项目,以及一名自称物业代理和两间地产中介公司。就其中一宗涉及日本物业发展项目的个案,警方拘捕一名男子,并正调查,暂未检控。

警方又指,由于涉及海外物业的案件,会涉及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法例及权力,警方在调查、搜证、以至拘捕及检控方面均需要大量时间和面对各种困难。一如其他涉及跨境罪行的案件,警方会与相关的海外执法机构进行情报交流及寻求合作。

不少港人在海外置业时蒙受损失,当中有人买英国物业后发现为“烂尾楼”。(资料图片)

监管局倡加强公众教育

监管局亦同意执法有困难,因此政府认为加强公众教育,让投资者和公众认识到购买香港境外的物业(特别是未建成的物业)所存在的风险和当中须注意的事项,应当更为有效。

消委会今年接6宗有关销售境外物业投诉

另外,消委会去年1月至今年2月期间共接获41宗有关销售香港境外物业的投诉个案,有6宗是今年新增,占去年整体投诉17%;经审视个案性质后,消委会跟进其中17 宗,当中4宗个案经消委会调停后,成功获得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