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被质疑扼杀二次创作自由 汪明荃:大家守法会较好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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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法》本地立法程序启动,网上发布的作品或二次创作或受规管,外界质疑立法后将扼杀创作自由。八和会馆主席、资深艺人汪明荃今日(17日)表示,国歌是要尊重,市民守法会较好。
根据政府昨公布的草拟条例内容,公开篡改或贬损奏唱等侮辱国歌行为均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判监3年,条例无列明是否二次创品和网上发布的作品将受规管,但据悉两者都不能豁免。
外界忧虑创作空间和言论自由因而收窄,前港区人大、八和会馆主席汪明荃认为,国歌应受尊重:“有些自由你要知道应否做,国歌是要尊重的东西,我觉得大家守法会较好。”
另外,演艺学院戏曲学院的学生上月发公开信,投诉新任戏曲学院院长刘国瑛资历不足,要求特首林郑月娥和汪明荃介入。汪明荃表示日前已发公开信关注事件,并将信件转达校方,希望事情早日解决。
汪明荃与乡议会主席刘业强下午出席坑口乡事委员会的新书发布会,书本讲述多个坑口乡村历史专题,庆祝坑口乡书委员会成立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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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明荃又透露,乡村会有神工戏表演,是粤剧界的生计之一,自言致力推广香港的历史和文化,感谢各界保护自身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