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杨润雄︰第11条无提罚则 国际学校里的香港人都应学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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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国歌法》本地立法建议,列明须纳入中小学教育,包括唱国歌、了解国歌历史精神、及遵守奏唱礼仪。有消息指,教育局正研究将国际学校纳入有关法例中。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今早(17日)在电台节目上表示,“不会话要做多好做现在要做的事。”又指《国歌法》中与教育相关的第11条,本身无列有罚则,未来会再与业界沟通,包括如何调整条文、字眼等。被问到国际学校能否纳入豁免国歌教育名单,杨润雄认为中国人认识奏唱国歌及历史,“在国际学校里面的香港人都应该学的。”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资料图片)

杨润雄指,国家法例透过《基本法》“附件三”由本地立法是责任,只是须考虑当中细节如何适应本地,重申“第11条正正好似大家咁讲,都做紧啰。”指本港现时的课程大纲有包含国歌内容,立法之后会再检视,就算由政府出的课程大纲,都会检视是否符合及有无需要改动。

杨润雄表示,第11条本身无列罚则,“本地立法要再谈。”但暂时看来都不会有罚则,认为法例只不过是确立教育责任,未来会再与业界沟通,包括如何调整条文、字眼等,

被问到国际学校能否纳入豁免国歌教育名单,杨润雄表示,认为中国人认识奏唱国歌及历史,“在国际学校里面的香港人都应该学的。”指有本地学生入读国际学校,但该批学校课程大纲不同,但实际运作上可能须再与国际学校沟通。

《国歌法》于去年9月1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年底于全国实施,根据第11条规定,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