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被斥名人访客多 大律师公会:公众有权见证法律程序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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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荫权被指涉贪,两经审讯无法达成裁决,高院法官陈庆伟早前就案件的讼费下判辞时,罕有地批评曾以“走后门”方式,由公关安排名人“探班”,直指此举是想向陪审团展示曾有良好品格。被点名批评的作家陶杰、前高官黄仁龙及曾俊华等,已先后公开反驳。香港大律师公会今(16日)亦发声明,重申公众有权见证法律程序,忧虑法官的评论可能会令公众人士避席刑事审讯。

曾荫权在案件审讯时,不时有前同事及支持者到庭支持。(资料图片)

法律保障市民有公开审讯权利

大律师公会下午发声明指,留意到法庭近日的一份判辞,提及一些知名人士出席陪审团,可能是尝试影响陪审团。公会强调《基本法》及《人权法》案保障香港居民在面对刑事审讯时有公开审讯权利,而大众亦因而赋予见证法律程序的权利,公会忧虑法庭的评论,可能令公众人士避席刑事审讯。

若有怀疑应提出及转交警方调查

公会又指出,被法庭视为在安排下到庭旁听的名人,亦应有机会解释出现法庭的原因,如被告均有机会在陪审团前作回应。公会强调,如有陪审员因某些旁听人士感威胁,令他不能正常执行公民责任,便应由法庭提出,再委托警方作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