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郭荣铿促进行公众咨询 消息:政府将陷入两难

撰文: 林景辉 庄恭南
出版:更新:

当局或最快将于立法会补选后,展开本地立法。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公民党郭荣铿指,政府必须就本地立法进行公众咨询。
据消息指,政府未有决定,但坦言“如作公众咨询,会陷入“是否立法”的两难”。

郭荣铿表示,政府必须就《国歌法》本地立法进行公众咨询。(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通过把《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港府将启动本地立法程序。而早前就有消息称,立法会补选后,政府将进行本地立法。郭荣铿则表示,政府必须就《国歌法》展开公众咨询。

不过,据知政府未有决定,反而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有机会召开公听会。

按照程序,国歌法本地立法将于本月底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作讨论,7月休会前提交立法会大会首读。

现时内地国歌法有列明应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据悉当局仍未决定是否将之纳入本地立法,因不少中小学现已于课程内加入国歌教育,“问题较为技术,写或不写都要有个说法”,或最终交由教育局以课程指引方式处理。

此外,国歌法会就国歌播放场合、播放时的行为作出规范。消息指,国歌法本地立法时,会列明国庆、七一回归等场合需要播放国歌,同时表明不能随便便用国歌场合,如丧礼白事。

至于行为,国歌法本地立法将要求各人于播放期间表现庄重及肃立,不应有不尊重国歌行为,若公开故意贬损,将会参考现行国旗及国徽法,施以第五级罚则,即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至于甚么行为才是“公开故意贬损”国歌,消息指难以界定,“返番去common sense”,举例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倒插国旗行为,亦没写进法例。

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港区人大代表、执业律师陈曼琪表示,《国歌法》本地立法可以《国旗法》为参考。她又指,法律并非每个细节、每一例子都清晰列明,而清晰的原则就必须订明,即“公开场合”、“故意”和“侮辱或贬损”的界定。

陈曼琪又建议,本地立法后应制定“工作守则”,例举在何种场合和时间,何种举动并不恰当,例如奏唱国歌过程中,不得背向国旗,不能双手摆交叉,以及违反者虽无刑事责任,但或在特定的民事或刑事案件中,有关行为会作为呈堂证供或法官参考证据。

陈曼琪补充,有关做法有先例,例如《物业管理条例》亦指,不依从消防守则或投票守则,虽无刑事或民事法律后果,但若有法团成员被指不真诚履行职责,不遵从守则的行为,便成为参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