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翻侧】司机称归家心切超速入弯酿两重伤 认危驾候判
中环去年4月凌晨发生罕见电车翻侧意外,11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电车司机今(27日)于区域法院承认危驾致他人严重受伤罪,他自认案发时鲁莽和归家心切,超速入弯,令电车出轨翻侧,意外与旁边的巴士无关。法官先为他索取背景报告,押后至3月14日判刑,被告须还柙。
肇事电车司机卢志亮,24岁,今承认一项危险驾驶致他人严重受伤罪,即于去年4月6日凌晨,在中环德辅道中近银行街交界,危险驾驶电车,导致乘客王建筑及黄耀初身体受严重伤害。
案情指,被告去年4月6日凌晨驾着车牌号码123的电车,驶至中环德辅道中汇丰总行对开S型弯,电车出轨后撞向东行线的电车站并翻侧。案发时路面情况良好,交通流量少,虽然是夜晚但街上照明充足。
男伤者脊骨骨折
意外导致11名乘客受伤,其中两名伤者情况严重,男伤者王建筑脊骨骨折、左肩脱臼、颈部扭伤,须接受手术并留院20日,而男伤者黄耀初则锁骨骨折,左肩和背部触痛,须留院4日。根据乘客的口供,意外时电车开得较平常快,电车上的车速计显示入弯时,车速达每小时28公里。
转弯时超速一倍
警察调查确认,电车的机件和煞车正常,意外亦与电车旁的巴士无关,因为巴士从未与电车发生碰撞。根据电车公司的指引,电车转入普通弯位的限速为每小时15公里,但肇事电车超速近一倍,以约每小时30公里的时速转弯,导致出轨。
律师指被告非与巴士斗快
辩方律师解释,案发当晚路面很静,人车都少,被告归家心切,一时鲁莽超速酿成意外。法官质疑被告被捕时报称电车被旁边的巴士撞倒,是否想推卸责任,辩方否认,重申意外与巴士无关,被告当时亦没有和巴士斗快。
有立法会议员撰写求情信
律师又称,被告没有案底,意外前亦未曾触犯交通条例。被告生于虔诚的基督徒家庭,高中毕业后辗转任职船公司和大家乐,2016年才加入电车公司。律师呈上14封由被告亲人、同事、老师和立法会议员撰写的求情信,连同13张嘉许状,证明被告背景良好。
辩方指,本案没有造成乘客死亡,被告背景良好,案发后已十分后悔,希望法庭考虑判他社会服务令。法官先为他索取背景报告,押后至3月14日判刑,被告须还柙。
案件编号:DCCC95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