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被DQ】DQ红线由港独移向自决 “以后反23条亦出局?”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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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周庭今日(27日)被取消立法会补选参选资格,震动政圈。事实上,DQ风潮早由2016年掀起,当时提倡“港独”者不能入闸参选,时至今日,“自决”派亦无法幸免。周庭党友黄之锋批评,DQ准则不断收窄,日后可能连反对《基本法》23条立法的参选人,都被拒诸参选门外。

DQ风暴可追溯至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当时多名参选人被取消资格,不能角逐议席,而“死因”都是支持港独或被认为撑港独,包括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本民前梁天琦、沙田区议员陈国强、外号“中出洋子”的钟铭麟、香港民进党杨继昌、香港归英运动召集人赖绮雯等六人。其中梁天琦报名时,虽表明不会继续推动港独,并签署确认书,最终亦过不了选举主任一关。

周庭因所属组织支持“民主自决”而被取消参选立法会补选资格。(罗君豪摄)

2016年立法会选举过后,DQ风暴仍未止息,青年新政游蕙祯、梁颂恒在就职宣誓仪式上宣扬港独讯息,遭港府入禀挑战并提请人大释法,结果不仅游、梁被DQ,连带被裁定宣誓不符法例的罗冠聪、刘小丽、梁国雄、姚松炎亦相继丧失议员资格。可以说,该次DQ风暴由港独争议而起,且导致立法会宣誓空间大幅收窄。

梁天琦在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被取消参选资格。(资料图片)

直至今届补选,DQ的准则再次移动。根据政府就DQ周庭的解释,“‘民主自决’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选择独立来处理香港体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拥护《基本法》是立法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何种形式提议独立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

政府亦指出,“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所以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

政府的DQ红线进一步推前,不仅提倡港独不符参选要求,“民主自决”亦被定与基本法相抵触,受波及泛民人士瞬间扩大。

黄之锋质疑,日后会否连不支持《基本法》23条都要被DQ。(罗君豪摄)

“港独”、“自决”统统都不过关,日后的选举还会出现甚么金箍咒?与周庭份属党友的黄之锋质疑,政府日后会否认定反对《基本法》23条立法等同不效忠《基本法》,取消参选人的资格。他说:“两年前主张独港而被DQ,今日说前途自决就从此不能参选,无人能够保证2020年后的换届选举,政治红线会否由前途自决,变成只要你反对《基本法》23条立法就说你不效忠《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