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女文员流产后遭解雇 雇主迫写信“炒自己” 文员索偿17万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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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窗公司女文员指雇主得悉她怀孕后,迫她离职兼警告若她留在公司“唔会有好日子过”。女文员后来不幸流产,更出现失眠和脱发问题,其雇主仍解雇她,更因她是公司唯一职员,要她自拟解雇信,指她自己“工作表现不佳”把她解雇。女文员认为前雇主歧视,循平机会入禀控告前雇主索偿17万元。

原告秦秀清透过平机会入禀区域法院向前雇主索偿。(资料图片)

公司唯一员工 月薪1.1万

原告秦秀清,是被告长鸿铝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文员,她自2014年7月入职,主要处理公司的文书工作和杂务,月薪1.1万元。秦前年5月底通知雇主陈汉龙她怀孕的消息,雇主随即表示秦怀孕后要多请病假,产后亦要请假照顾婴孩,公司没有人手顶替她,希望她自愿离职减轻公司负担。

曾被警告要为怀孕承担后果

雇主其后更作出连串威迫言论,不但斥责她需为怀孕“承担后果”,更扬言会调她到偏远地区的展销场工作,警告她继续留在公司“唔会有好日子过”。秦大半个月后发现胎儿夭折,并接受人工流产手术,请病假休养两星期后复工,雇主却没有再给她工作,对她的态度亦是不瞅不睬。

要员工自拟解雇信

雇主其后托太太暗示秦自己辞职,秦拒绝,称若雇主执意解雇她,就给她一封解雇信。由于秦是公司唯一的文员,雇主竟要她自己草拟解雇信的内容,最终按雇主太太的指示,将解雇理由写为“工作表现不佳”,秦最后获2.2万元遣散费。

不断受压致失眠兼脱发

秦向平机会投诉雇主怀孕歧视,近日入禀区域法院,称雇主不断施压迫她辞职,令她失眠不安、出现脱发问题,更进一步对她流产后的悲伤心情造成打击和伤害。她向公司追讨17万元,包括8.5万元情感损害赔偿及收入损失8.5万元。

案件编号:DCEO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