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僭建】浅水湾物业又涉僭建 合约列明郑早知悉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僭建风波继续闹大,她周日(21日)深夜发稿,披露除屯门海诗别墅外,其浅水湾海峰园低层单位亦有三处僭建,并指已委托认可人士向屋宇署报告及跟进。
《香港01》今早到海峰园视察郑的单位,对比建筑图则,发现其中一个浴室的窗户怀疑被扩阔,不符图则所示。
屋宇署表示,已联络业主代表以安排到海峰园单位实地视察,会按法例及僭建物执法政策跟进。记者并向律政司查询,郑单位僭建物具体情况,正待回复。
郑若骅浅水湾海峰园单位 浴室窗户曾扩阔 疑涉僭建
郑若骅周日深夜回应传媒查询,披露港岛南区物业有三处僭建。记者今早前往浅水湾海峰园,从外观察郑所持有的三楼单位,向南的一个浴室,窗户的尺寸和位置,与原图则不符,面积亦明显较同一大厦其他单位的窗户大。
至于该单位向南位置,一道面积约90方呎的落地玻璃窗,是拆掉原装半墙改建而成,与其他单位明显不一致,起初被指疑涉及僭建。不过记者今午发现,该单位的前业主于2008年,曾入则申请在睡房改建落地玻璃窗,面积约为84方呎,该图则同年7月获屋宇署批准,其后上载至图则资料库。
香港测量师学会建筑测量组副主席张文滔,看过现场照片及2008年获批准的图则后表示,现场照片显示,落地玻璃窗大致符合这幅图则所示,如果这属于最新图则,该落地玻璃窗已获屋宇署批准,应不涉及僭建。
今早多家传媒聚集在海峰园外,记者向屋苑保安询问海峰园业主管理委员会,保安表示不会答任何问题,而从落地玻璃窗所见,郑若骅单位内其中一个睡房空空如也,未见家具。按郑若骅今日(22日)公开的个人利益申报,该单位用作出租。
丈夫潘乐陶代郑签署合约 列明买方知悉僭建
土地注册资料显示,郑若骅是海峰园单位的唯一业主,买卖合约则由郑若骅的丈夫潘乐陶代表郑签署,而物业买卖合约中,双方同意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即郑若骅),买方接受该物业之所有情况。项目具体列出“买方知悉物业内存有僭建及/或改建/或加建成份,买方知悉该僭建/改建/加建的有关情况并没有向政府或有关当局申请及确定批核与否。”
这个浅水湾19号海峰园的低层豪宅海景单位,是郑若骅于2017年8月底以6,200万元购入,土地注册处纪录显示,郑于上月18日正式收楼。单位建筑面积2,400呎,上手买家于1998年以1,725万元购入。
屋宇署安排实地视察 指按法例跟进
屋宇署发言人今日傍晚回复指,有关郑若骅位于港岛南区及沙田的物业有否僭建情况,署方已与业主所委任的认可人士联络以安排实地视察。署方会按照《建筑物条例》及现行的僭建物执法政策跟进。
记者并向律政司查询,郑若骅昨日所指海峰园单位涉及三处僭建,是否包括厕所的窗户,以及另外两处僭建为何,正待回复。
郑深夜发稿披露浅水湾物业涉三处僭建 多家传媒追访
郑若骅昨早于电台节目,被主持人问及除已证实有僭建地库和天台屋的屯门海诗别墅外,她的其他物业有否僭建,她未正面回应,仅指已委托认可人士跟进。多家传媒随即向郑和律政司查询,郑其他物业的僭建情况,惟律政司昨晚7时仅回复“无补充”。
至晚上11时,律政司发稿披露,郑若骅除屯门海诗别墅外,还持有另外3个物业,包括1个港岛南区及2个沙田区物业,当中港岛南区物业属首次披露。律政司指,郑于港岛南区的物业有3处没有登记纪录改装,于买入该物业时已经存在,认可人士建议依原图则修正并已向屋宇署报告,其中两项修正工程涉及外墙,正等待该物业的管理委员会批准。
上任即被揭僭建 郑有大律师、工程师资格
本月初获中央委任为律政司司长的郑若骅,为资深大律师,拥有特许工程师资格,甫上任便被传媒踢爆由她与丈夫潘乐淘分别持有的两间独立屋有多处僭建,屋宇署确认僭建部分包括地库、天台梯屋、车场玻璃簷篷、花园水池等。
僭建风波爆发以来,郑若骅多次致歉,声称自己2008年时以物业现状购入该独立屋,期间因工作太忙未留意僭建情况,而入伙后仅在花园加装门,又指现已交由认可人士跟进处理僭建情况,包括开展修正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