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 戴启思忆丧女之痛 眼泛泪光:她4岁便懂广东话……
撰文: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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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大状”、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公布参选大律师公会主席一职时,正值他的女儿于黎巴嫩不幸遇害,他接受《香港01》专访,谈及丧女之痛时,不禁顿时眼泛泪光。他表示,下月初将会前赴伦敦,出席英国外交部为女儿举行的官方悼念仪式。
来自英国的戴启思,1984年从英国曼彻斯特来港,加入律政署工作,其间参与起草《人权法》;1997年成为资深大律师,曾参与多宗著名案件,包括在1999年代表无证儿童争取居港权、2004年代表卢少兰阻止领汇上市等,因此被冠以“人权大状”的美誉。
平日就政治及法治议题滔滔不绝的戴启思,在公布参选主席一职后,却遇上女儿于黎巴嫩不幸遇害的消息,其中悲痛不足为外人道。访问中谈及女儿时,戴启思马上变回一名慈父:“女儿于香港出世,4岁便懂广东话,生前为英国驻黎巴嫩大使馆职员......”平日形象硬朗不屈的人权大状,此时也眼泛泪光,流露出舐犊情深的父女之情。
戴表示,英国外交部下月初在伦敦会为其女儿举行官方悼念仪式,届时外交部国务大臣会出席,而黎巴嫩政府亦会举行同类仪式。
戴启思是英国人,究竟他是否懂中文,能否与中央官员以中文沟通?他笑言自己其实“懂少许广东话,但若我说可以作有意义的沟通,实属愚蠢(folly)”。他称不打算学广东话,“10年前都可(以英文)沟通”,看不到有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