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容院盼尽快立法规管美容业
吴明月是大埔一间小美容院的老板娘,经营了13年,做的都是街坊客,靠的是信誉和口碑。看过2013年卫生署发出的“提供美容程序须知”后,她同意指引的内容,自言有遵守。她又认同美容业需要立法规管,指立法后客人可以更放心,业界也有准则购买合适的美容仪器。不过她强调,美容业与医学美容必须分开规管。
吴明月店内设施包括三张床和四部美容仪器,分别为彩光机,水磨机与激光、超声波仪器。这种规模的小美容院全港约有3000多间。“那时反对(《医疗仪器条例》),也有人来叫我们支持,但对于不清楚的事我们不会参与,所以没去。”她对立法规管的内容,仪器分四个等级,使用管制的争议一概不晓。
吴明月说:“医学美容有医生参与,我们绝对不敢碰这些高风险的东西,如入侵性的,见血的一定不做。但医生也不应涉足美容院,应在合适的场所进行医疗程序。”
香港美容监察发起人袁海文指,正正就是那些借“医学美容”为名赚大钱的公司反对规管,淹没了小美容院的声音。“它们买很贵的仪器,疗程便能更贵,赚很多钱,很多做到还上市。”相反,一般美容院所提供的服务不涉及高风险仪器,立法规管对他们的影响不大。
袁海文称,至少有100间以上“靠劳力,做普通美容服务”的小店支持规管,因为它们不会追赶潮流,购买这么多高科技的医学美容仪器,亦希望保障公众利益。他自2016年5月至今接获逾370宗投诉,大部分涉及连锁店及上市公司,当中不少提供医学美容服务,有20宗以上有受伤的情况,原因是美容人员错用仪器。
吴明月所用的美容仪器,于千禧年前大多只有医生可用。后来随着科技进步,仪器价格下降,外国进口仪器由过百万一部的变成几十万,甚至有几万至几千元的国产仪器,而且有“美容版”出现,能量强度限制比医疗版低,使用仪器成为美容院大势所趋,像吴这种小店东主亦会购入。她说,“有些客人进来,直接问你有没有某部机,没有便离开。所以真的不买不行。”
然而,由于香港目前并无特定法例规管医疗仪器的制造进口出、销售或使用,小美容店经营者对仪器的认识只能单从代理商而来,代理商说什么便信什么,“有时我们也是自己摸索怎么用,尽量找大的有声誉的代理商。”吴明月举例,去年有美容师操作水光枪被控无牌行医,便是受代理商误导所致,“所以立法是需要的,并且有清晰的分级,可以从源头分类,哪些不能卖给美容院,使我们不需担心买了才知不能用。”
立法规管亦可避免美容师浪费金钱考取无用的资格。吴明月的妹妹吴明珠同样是做美容,2013年考取职业安全健康局激光安全基础课程,然而《医疗仪器条例》曾建议的使用管制,将激光分为第二级,必须有医护人员在场监督才可使用,令她担心之前考取的资格是否仍然有用。她不介意再考牌或进修,但但希望立法争议尽快有定案,好让美容师及客人都安心。
对于分级建议,吴明月姐妹认为有些仪器根本不必由医护人员在场操作,因为美容师比医生更了解如何操作。若担心美容师无法判断该客户是否适合便用某些风险较高的美容疗程,可规定这些疗程需先得医生同意,才到美容院使用,这样能确保客人得到专业判断接受疗程,亦可省却医护人员驻场带来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