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港府记者会】林郑:不迟于明年2月初向立法会提交草案
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今日(27日)审议通过内地与香港就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一地两检安排。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欢迎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强调“一地两检”毋庸置疑是最佳方案,人大常委会的表决为“一地两检”提供稳健宪制基础,反驳“割地”、违反法律的说法并不成立。她又透露称,不迟于明年2月初向立法会提交一地两检草案,期望在暑假休会前通过方案,以符合在明年第三季通车目标。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地两检的决定,是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并无出现凌驾基本法的问题。
【19:10】被问及立法会可否在本地立法阶段反对一地两检方案,袁国强表示,一地两检落实细节上,有一定空间需要在立法会处理,例如在合作安排中有6个主要范畴,是适用香港法例,在这些事务上如需要细化,可在具体条文上斟酌,而这也是在本地立法过程中的重要事宜。他重申,投票权是在立法会议员手上,特区政府控制不到。
被问及是否已经辞职,袁国强回应表示,此刻自己心中所想只是一地两检,未能回应是否已辞职的问题。
【19:06】被问及政府会否调动立法会议程,以讨论“一地两检”方案,林郑月娥表示,议程安排方面现时很难讲得实,但强调落实“一地两检”非常迫切,期望立法会以务实态度应对。
袁国强表示,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而每个宪法下必须有最高权力机关;他强调,虽然国家设有最高权力架构,但行使权利时需要符合法律,而此次“一地两检”合作安排便反映,有关决定同时符合基本法和国家宪法。
【18:58】至于此次一地两检的处理,能否保证会“下不为例”,袁国强称,要用正面角度去看,香港有需要时,特区政府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他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后作出的安排,是符合基本法、宪法和一国两制。林郑则表示,“下不为例”的形容词一般用作坏事,但今天一地两检的是好事,对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更是一件大好事。除非手头有个水晶球,知道一定没有好事,从未来发展角度来看,也是一件大好事。
【18:51】袁国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地两检的决定是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并无出现凌驾基本法的问题。今日港府召开记者会解释法律基础,是因为人大常委会表决并完成“第二步”;他强调,政府不是逃避司法覆核,亦没有办法逃避司法覆核,政府会保障、尊重市民行使法律的权利,而在讨论过程中,港府有向内地当局反映香港市民意见。
林郑月娥表示,过去一段时间很多调查显示,市民支持“一地两检”方案。
【18:44】被问及将来港府会否也根据基本法第7条,将中环、礼宾府等地方租借予内地,是否也不违反基本法第18条。袁国强表示,此次一地两检,是在独特情况下做的事,是因为港府认为有需要发挥高铁最高效益,过程中需要与内地有关部门签署合作安排,也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及经过本地立法,要经过关卡不少,因此类似做法,不可能随意在香港其他地方实施,大家不需要忧虑。
林郑月娥则表示,落实一地两检安排的方法,一定是符合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是严肃的事,也是为保障香港稳定和繁荣,今次也是用到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赋予宪制基础才能做到。
【18:42】林郑月娥表示,高铁西九龙总站使用年期、租金等后续问题,仍需继续与内地当局跟进。
【18:37】被问及是次全国人大常委决定,是否一种另类释法?袁国强回应表示,现时一地两检方案的处理,是香港与内地相关部委研究过许多不同的选项,并听取了本港不同人士的意见,认为是最适当的决定。
他重申,“三步走”是落实一地两检最恰当的安排,因落实一地两检不是香港单方面可以解决,需内地有关方面一起处理。他解释,西九一地两检与深圳湾模式虽非完全一样,但也是类似,日后本地立法模式,也会沿用类似深圳湾的模式。
他强调,不需将一地两检与23条立法相提并论,形容两者“风马牛不相及”,一地两检是整体香港长远发展的问题,是为解决香港运输交通而解决的法律问题,与关于国家安全的23条完全不同,不需要折射到23条将来怎样处理。
【18:33】林郑月娥表示,高铁通关方案已讨论长达5、6年,在香港亦有辩论,而一地两检是大部分港人所接受,现时已透过人大常委会的表决,奠定一地两检的法律基础。
袁国强表示,不会评论辞职传言,强调“一地两检”不会改变特区范围,不会损害市民的自由。
【18:21】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特区政府完全理解香港社会关注一地两检法理基础,强调一地两检一定要符合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他指出,今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也说明了一地两检符合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港澳办主任张晓明对一地两检法律基础,已作出详细说明。
对于基本法第18条,及引用基本法哪一条条文落实一地两检,他回应指,全国性法律纳入附件三外,不能在香港实施,而一地两检不违基本法第18条的原因是,第18条适用的对象是在香港全体及所有香港人,而一地两检实施的范围只是内地口岸区,适用对象是内地口岸区的高铁乘客,与基本法第18条所指明的情况不同。
其次,就内地法律的适用和管辖权而言,西九总站管辖区会被视为处于内地,与深圳湾模式相同。他解释,过去讨论中,特区和内地反复研究不同建议,包括引用基本法第20条,但两地就基本法第20条是否适用,存在不同意见,尤其一地两检是一国两制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经全盘考虑后,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批准的形式实施,是最适当。他指,该处理的优点,是在更高宪制基础上处理问题,也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愿意聆听不同意见。
【18:00】林郑月娥认为,“一地两检”是一国两制新情况,非当年订立《基本法》时可预见,对此港府与内地特区部门作出研究、考虑,确保安排必须符合一国两制、不违反《基本法》。
林郑月娥强调,在合作安排下,已确定符合中国宪法、一国两制,不会损害高度自治,不会改变特区范围、不减少市民权利,反驳割地、违反法律的说法并不成立。
她又指出,不会低估“第三步”,即是在立法会进行本地立法的难度,将会在不迟于2018年2月递交立法会讨论,期望在暑假休会前通过方案,以符合在2018年第三季通车目标。而现时高铁香港段整体工程已完成约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