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青年称贪得意掟砖认暴动罪 官:对警察恐怖的一夜

撰文: 伍凯莹
出版:更新:

去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骚乱,事后多人被捕和受审,今(15日)再有一青年认暴动罪,并称当晚“贪得意”向警方掟砖,但他并不仇警,只是受到过度活跃症和现场气氛影响,但控方强调当晚有30名警员受伤,律师最终亦说是“恐怖的一夜”,法官即插嘴说:“对警察而言!”法官先索取被告心理报告并押后至明年2月5日判刑,又指案情严重必定判监。

被告邓浩贤在区域法院承认暴动罪。(资料图片)

被告邓浩贤,25岁,报称侍应。他今日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暴动罪,即于去年2月9日在旺角山东街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被告称“贪得意”掟砖

控方案情指,去年2月9日凌晨旺角发生暴动,大量市民暴力冲击警方防线。凌晨约4时,警方在山东街与弥敦道交界设下防线,群众则在防线前10至20米聚集,他们向警察投掷砖头和玻璃樽,令警方不能继续驱散群众,被迫撤退,期间示威者状着警察,见到警员跌地更上前拳打脚踢。

被告当时是参与暴动的一员,他没有即时被捕,但闭路电视拍到他举砖的画面,他在骚乱翌日才在家附近被捕。他警诫下称:“我贪得意先熬咗几吓路牌同掟咗砖,我冇恶意㗎。”控方指,他参与群众暴动的短短12分钟内,已有29名警员受伤。

受过度活跃症影响

大律师郭憬宪为被告求情时,则透露被告出身单亲家庭,由母亲独力抚养他和两名弟妹。他自小患有过度活跃症,读中学时需要服药,一直接受治疗。被告本身对警察没有仇恨,参与暴动只是受到病情影响,令他较易被现场气氛驱使犯案,亦容易受人影响。法官听罢,不以为然地说:“有时我都好易受人影响!”称辩方要先索取临床心理学家的意见,才可以证明被告病情会令他作出案中的暴力行为。

根据控方说法,被告参与的暴动持续12分钟,警方派出了60名警员守住防线,但当时聚集的示威者超过200人。尽管警察已有盾牌、护甲等防身装备,当晚仍有近一半警员受伤。辩方大状随即反驳,虽然本案中有近30名警员受伤,但相比起造成人命伤亡的暴动,本案的严重程度只属中等。

官指对警察恐怖的一夜

法官不接受辩方大状的解释,多次重复道:“咁多人伤,咁多人伤”,当大状终于认同当晚是“恐怖的一夜”,法官忍不住插嘴:“对警察而言”。

法官认为被告案发时曾掟砖,相比其他只是在场叫嚷的示威者,参与程度明显较高。虽然辩方曾指被告只是暴力群众之中的一员,他没有直接造成29名警员受伤。但法官不认同,指被告在事态恶化时随时可以离场,但他没有这样做,更有份参与暴行。

法官最终押后至明年2月5日判刑,让辩方就被告的过度活跃症索取临床心理学家报告,期间被告准继续保释。

案件编号:DCCC 58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