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被告潮语式自辩 称往“食花生” 考起主控官
撰文: 梁芷君
出版:更新:
去年大年初二凌晨爆发的旺角暴乱,其中10名被捕男子涉嫌掟砖和毁坏警车,被控以暴动及刑事毁坏等共14项罪名,其中一名被告今(9日)继续出庭自辩。他供称当天与友人玩桌球及掟飞镖后,落楼见“有人掟嘢”,故与友人前往“食花生”。控方闻言问他是否“带包花生去食?”被告则解释指,“食花生”是凑热闹的意思。
控方:带包花生去食?
第七被告邓敬宗今继续出庭自辩,他指当天与友人于凌晨时分到旺角金鸡广场与友人玩桌球及掟飞镖,后来落楼见到通菜街及花园街一带有人投掷物件及焚烧东西,他于是与友人上前“食花生”。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即问:“带包花生去食?”被告即解释指,“食花生”是凑热闹的意思。
官暂定案件明年一月裁决
现时受审的九名被告为莫嘉涛、钟志华、何锦森、霍廷昊、陈和祥、邓敬宗、李卓轩、林永旺、叶梓丰(17岁至70岁),涉及暴动、袭警、袭击和刑毁等共14罪。余下一名被告吴挺恺早前承认暴动罪,则待案件审结后才判刑。
案中唯一认罪的被告吴挺恺原定今天听取判刑,惟因案中其他被告的案件仍未审结,法官暂定现时受审的9人的案件于明年1月8日裁决。
案件编号:DCCC 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