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批领展拆售商场漠视居民诉求 苏伟文称若无违契约政府难干预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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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展于上月公布转售17个商场,市值230亿港元,是历年最大规模的买卖。监察公营街市发展联盟于立法会大会开会前请愿,要求运房局就领展再次转售商场及街市表态,并彻查领展有否违反《房屋条例》中确保房委会能适切提供设施予公屋居民;公民党谭文豪亦于会议中提出口头质询,要求政府交待有否制订机制,以及那个部门负责检视领展转售事宜。

监察公营街市发展联盟于立法会开会前请愿,要求运房局就领展再次转售商场及街市作出表态。(李伟欣摄)

监察公营街市发展联盟要求运房局彻查领展有否违反《房屋条例》第4条(1)中指出,房委会要确保能适切提供设施予公屋居民,如零售及康乐。团体又向运房局代表提交请愿信。

而因应谭文豪提出的质询,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苏伟文在立法会上表示,领展上市后属于私人机构,其经营方针及日常运作独立于政府及房委会,与一般私人业主无异。房委会出售领展项目后,领展及其他拆售物业的业主均受相关法例及地契条文规范,例如规管物业拆售后的商业用途,故可满足当局监管的诉求。

监察公营街市发展联盟于立法会开会前请愿,要求运房局就领展再次转售商场及街市表态。(李伟欣摄)

苏伟文又指出,领展要以指定租金出租予获教育局及社署提名的非牟利团体,作教育、福利或社区设施用途,不得额外收取管理费,否则违反契约;如有关活动符合法例规定及法律条文,当局就不能干预业权人合法使用物业的权利,只要业主不违反与房委会定立的契约,房委会不能、亦不会就其日常运作及商业决定,包括出租物业及租务安排等作出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