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案上诉 被告指原审大律师未传林郑失职 料上诉须时8天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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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多名原居民与发展商合谋,以230万出售丁权以便“套丁”兴建近2亿元的发展项目,惟廉署发现申请文件有不实之处,12人两年前在区域法院被裁定诈骗地政总署罪成被判入狱。众被告不服提上诉,案件今(14日)在上诉庭进行指示聆讯,他们除投诉原审代表律师失职,未有传召专家证人探讨《基本法》丁权的定义,又未传召时任局长林郑月娥和孙明扬等证人以显示政府当时的态度,故会在上诉时争辩这些论点。上诉庭料聆讯须时8天,将择日聆讯。

套丁案上诉人获已保释等候上诉。(资料图片/陈雯慧摄)

12被告被判囚2年半至年不等

12名上诉人包括发展商李钦培;及11名沙田原居民:陈志昌、黄卓帆、韦俊杰、韦震豪、温贵麟、郑国华、郑宇宏、郑兴、邱贵珠、韦柏瀚及刘德胜,全部均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李被判囚3年,除了温贵麟和郑兴因年老被判囚2年半外,其余9名原居民判囚2年10个月。

投原审代表大律师失职

所有上诉人已申请保释等候上诉,今早在高院进行指示聆讯,近50名关注套丁案的市民到庭旁听,庭内座无虚席。12名上诉人现改聘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大律师庄启文等处理上诉,他们一致投诉原审代表大律师失职,没有充份索取被告的指示和提供法律意见,例如就是否传召专家证人探讨《基本法》第40条所保障的原居民权利。

上诉人投诉原审大律师失职,未有传召曾任发展局局长的林郑月娥出庭。(资料图片)

认为法庭未能理解政府当时态度

另外,原审没有争辩李和其他原住民被告的潜在利益冲突,亦没有探讨港府对丁屋的态度,会影响被告是否不诚实行事等,上诉人认为如果传召时任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接受盘问,或者有助显示政策背景和政府当时的态度。

控方亦会引用丁屋政策专家证供

控方忧虑上诉人援引的专家意见基于不少假设,可依赖的参考文献不多,又称如果要厘清甚么是丁权,可能要追溯至大清律例。控方会援引丁屋政策专家林栋贻的证供。12名上诉人现以5万元现金保释,今庭上申请更改条件,批准他们离境。

案件编号:CACC42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