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熊运信称控方索讼费罕见 若涉惩罚或遭法庭拒绝

撰文: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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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经历两度审讯,陪审团均未能达成大比数的有效裁决,律政司昨日(6日)决定不再重审。
律师会前会长熊运信指律政司拥有刑事检控权,不时要求法庭把未能入罪的控罪存档。不过对于控方向法庭申请,要求曾荫权支付案件部分讼费,熊则指刑事案被告无责任协助控方指证自己,向被告索讼费罕见;若索取讼费一举予人感觉为控方惩罚被告,会被法庭拒绝。

律政司重审无果后决定暂不重审,但要求曾付讼费。(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熊运信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律政司检控时要先评估证据是否有机会令被告定罪,而且须符合公众利益。曾荫权案经历两次审讯,两批陪审团均未能达致大多数裁决,显示证供“有问题”致有不同意见,“除非有很新或意想不到的证供出现,(否则)原地踏步,第3次审讯时,我觉得定罪的机会不大,所以不告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