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两审讯未有裁决 曾有望收受利益罪脱身?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指收受深圳东海花园300万元豪华装修而被控,案件今年1月开审后,2月中已审结完毕,但在该案案中,曾涉及三项罪名,却有齐有罪、无罪及无法达成裁决等三个结果,控方就未有裁决的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申请重审,惟重审的陪审团又再未能达成裁决,案件须第二度解散陪审团。
有法律界人士指,案件解散陪审团并不常见,两度都同样如此,实在十分罕见,相信控方要非常慎重考虑,才会决定下一步行动。
律师会前会长熊运信指,解散陪审团,本身已非常见情况,案案件连审两次都无法达成裁决,更是闻所未闻。他解释,一般情况下若案件中的被告已有控罪被裁定罪成,律政司是否要再为余下的控罪再穷追猛打,相信律政司会作慎重考虑,估计律政司会较为偏向不再申请重审。
然而,曾荫权这控罪始终未完全脱身,法官已把案押至下周一再提讯,才会知案件去向。但无论如何,曾今年初被裁定一项行为失当罪成,被判入狱20月,曾仍在等待上诉中。
究竟曾荫权面对多少官司?
曾荫权上次审讯时,共面对三项控罪,包括廉政公署最初起诉他的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去年才加控的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其中收受利益罪名上次审讯未有裁决,两项行为失当罪则一罪成,一罪不成,但他又已就被定罪的罪名提出上诉,同时又面对今次重审,故曾即使在今次重审完结后,仍最少需面对上诉的聆讯。(详情看下表)
控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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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 ||
行政长官收受利益 | 无法达成大比数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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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未申报东海物业租贷事宜) |
罪成,被判入狱2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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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不成立 |
深圳东海花园物业与案件有甚么关系?
曾荫权原被控的三罪,全都与他租用深圳东海花园大宅相关。其中今次重审的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主要指他接受东海集团支付该单位3百万港元豪华装修,并批准雄涛广播公司取得数码广播牌照,而雄涛的主要股东黄楚标,亦是东海集团主席。
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则指曾在批核数码牌照予雄涛时,未有申报他正与黄楚标商谈该物业的租约;另一行为失当罪,指曾建议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授勋,却未有申报何正为他于该东海花园的物业作装修设计。
这两行为失当罪中,只有未申报洽谈租约的控罪罪成,被判入狱20月,涉及何周礼授勋的控罪,则被判无罪。
重审为何不见了星级证人?
曾荫权案上次审讯时,甚多星级证人,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现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前商经局局长刘吴惠兰,及曾任特首办常任秘书长的谢曼怡。由于本案只重审第一项控罪,有关他被指建议何周礼授勋的控罪,已被裁定无罪,故涉及该控罪的证人,均毋须再在重审中作证,上次须上庭的星级证人,如林郑月娥及唐英年等,只为授勋程序作证,今次就毋须再被传召,但刘吴惠兰的证供与发数码广播牌照有关,故今次仍须出庭。
何周礼为何在重审中又被传召?
上次审讯中,曾荫权被指建议何周礼授勋的罪名,明明已定罪名不成立,但何周礼在重审的案件中,又再被控方传召出庭,皆因曾被指收受的利益,正是东海花园的豪华装修,曾氏夫妇是否涉及装修事宜,仍是本案的重点,而何周礼亦是该设计工程与曾太接触的主要证人,故何在重审中不但要再被传召,他更是主要控方证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