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郭荣铿吁设咨询期 涂谨申周浩鼎反对订追溯期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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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星期三会分组审议将已于内地通过的《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预料星期六会表决草案。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建议日后在本地立法前应设立咨询期,听取市民意见。民主党涂谨申和民建联周浩鼎都反对订立追溯期。

郭荣铿建议设立三个月的咨询期,又提出在立法阶段要研究如何避免警方执法时,有机会出现的警民冲突。

涂谨申认为,国歌有别于国旗或国徽,并非“有形有体”,难以界定何谓不尊重。他和周浩鼎同样反对《国歌法》在本地立法时设立追溯期。周浩鼎还提到在刑罚方面,国旗及国徽条例亦按本地立法实施,最高刑罚为判监三年,可作为参考。

民主党立法会前议员李华明则在早前的《AM730》专栏提及,球迷的嘘声及作粗口手势令人蒙羞,不过中央及特区政府希望用法律制裁来杜绝嘘声,都只能“止咳而不能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