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陪审员被要求周六工作 官要卫生署署长到庭解释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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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审批数码广播牌照,接受深圳东海花园装修工程的利益,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收利益罪名,案件今(16日) 于高院续审。有陪审向法庭表示,其雇主要求他在聆讯期间,在审理案件后继续工作,法官明言不能接受,并下令控方传召雇主即卫生署署长及相关人事部职员,于今午4时到法庭,当面向法官解释。

卫生署署长陈汉仪(粉红色领巾)。(资料图片)

官指陪审团专注审理案件是首要任务

案件于两周前成功遴选陪审团后,已有一名陪审员向法庭透露,他的雇主要求他周六返去办公室工作,当时法官表明不可以,认为陪审团应专注审理本案是首要任务,更会发信通知予其雇主。但该陪审员上周五指,雇主仍提出要求,法官今日向陪审团的对话披露,该雇主便是卫生署。

曾荫权案一名陪审员称被雇主要求周六上班,官要卫生署署长到庭。(陈雯慧摄)

曾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

现年72岁的被告曾荫权,暂准保释外出;他否认一项行政长收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B)(a) 条。

控罪指曾荫权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担任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主席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接受利益,即一个位于深圳福田东海花园的三层式住宅物业的整修及装修工程,作为曾荫权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经作出或不作出,凭其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身分而作的作为,即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曾荫权作出上述行为,而接受利益。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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