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要陪审员周六上班 卫生署署长陈汉仪向法庭致歉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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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案,今(16日) 于高院续审,惟法庭接获通知,其中一名陪审员在聆讯期间被雇主要求周六上班,及在审理案件后继续工作,法官今早披露该雇主是卫生署,法官明言不能接受,下令控方传召雇主即卫生署署长陈汉仪下午到法庭解释。陈今向法庭致歉,并透露该陪审员是一名护士,署方律师要求再研究公务员条例与陪审员服务上的问题,官下令署方须于下周一(23日)下午4时回复。

卫生署署长陈汉仪已到庭法庭。(吴炜豪摄)

曾荫权案的一名陪审员早前向法庭透露,他的雇主要求他周六回办公室工作,当时法官表明不可以,认为陪审团应专注审理本案是首要任务,更发信通知其雇主。惟法庭上周五下午5时收到卫生署署长所发的传真,指该陪审员须周六上班。法官今要求卫生署署长陈汉仪下午到庭解释。

陈汉仪解释署方参考合约上班时间

卫生署署长陈汉仪医生称,该名陪审员是署方属下一名护士,是一名公务员,根据她的雇佣合约,她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半,另每月有两周的星期六须工作半天,若员工须作陪审员服务,可获准豁免上班,不会视为请假,但署方为该员工在这情况下,周六仍须按照合约工作。陈又补充,这亦是卫生署一般员工返工时间。

法官不满这回复,指陈是一名医生,毋须担任陪审团工作,然而若是一名夜更护士,是否会要求她早上当审员,晚上再去当值,陈回应,原则上不会。

官重申担任陪审员是公民责任

法官更读出陈署长于上周五(13日)传真予法庭的传真的回复,指卫生署不反对员工担任陪审员,并不当该员工为缺席或请假,此时法官反问署长:“你有无看出有错吗?”陈署长回应说:“实际上我们不能反对,这是责任,这是法例。”

法官即表示,担任陪审员是公民责任的首要任务,强调《规例》不可凌驾《陪审团条例》,但公务员事务局却将员工担任陪审员,只作酌情权处理,是错误的,更指若一般雇主若触犯《陪审团条例》,可被检控,判处入狱3个月、罚款25万元,难道现时要出现“香港政府告香港政府”情况。

最后陈及其代表律师要求再研究公务员条例与陪审员服务上问题,以确保该陪审员周六不用工作,法官下令署方须于下周一(23日)下午4时前回复。 

曾荫权被指涉贪而受审。(吴炜豪摄)

歧视陪审员可判监

根据《陪审团条例》第33条所述,若雇主歧视出任陪审员的雇员,均属违法,最高可判罚款2.5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今天出席立法会会议时,也被问起政府是否给人感觉带头不听法庭指示,罗称不便评论,又称公务员出任陪审团都是依法要求。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今午被传媒追问,指有陪审员被要求周六上班,陈称卫生署署长已须到法庭解释,她暂不评论。

现年72岁的被告曾荫权,暂准保释外出;他否认一项行政长收受利益罪名,案件预料审讯25天,今天是聆讯的第13 天。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