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证人:所谓内部守则 只在曾荫权脑中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收受深圳豪宅价值逾300万元的装修,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于高院续审。前行政长官私人秘书蔡杰铭继续作供指,2012年3月,蔡代表行政长官办公室回复独立委员会查询。他坦言,在特首接受私人款待的内部守则、私人旅程费用资料及深圳大宅资料,特首办均没有记录,全依靠被告提供,更不反对主控官的说法,所谓内部守则只在被告脑中,至2012年2月蔡才悉有这些守则的存在。
现年72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控方第三名证人、前特首私人副秘书蔡杰铭今(9日)作供指,2012年2月底曾荫权成立独立委员会,检讨防止利益冲突规管框架和程序,并提求行政长官办公室提供,被告根据行政会议成员、政治委任问责官员的申报及投资记录,以及接受私人款待的内部守则的资料,蔡作为下属,代撰有关信件。
根据信件,有关行政长官接受私人飞机及私人游艇的私人款待内部守则,在2007年7月制订,原则是行政长官在无任何利益冲突下,可接受朋友的邀请参与旅程,并须按巿场价值支付交通工具费用。
特首之上无人可查询
蔡杰铭承认,在他回复信件时,该内部守则资料及接受私人款待的私人交通工具费用资料,均由被告提供资料,之前一直未被公开,直至在2012年2月传媒报道之后,才首度曝光。对于主控官以这守则’“只存在被脑中”,蔡表示不会反对,虽然有别于一惯政府保存记录的做法,但他不会以震惊或“出奇”形容,因为“行政长官作为特区之首,他之上无人可查询”,和公务员及政治委任官员不同,所以被告认为须订立一套守则,他不足为奇。
至于深圳大宅的资料,蔡指也没有任何文件记录,全从被告本人中获取有关资料,不过租约有提及装修由发展商负责,但无提及单位的室内设计师是谁、曾妻有与室内设计师定期会面、装修费由黄楚标未付等细节。
贴身保安获赞助必须书面申请
对于控方指,被告订定“秘密”内部守则的指控,辩方提出另一个版本指,根据控方早前呈交文件,显示曾荫权夫妇曾到西班牙巴塞隆纳及英国伦敦旅行,有贴身保安跟随,更因酒店费获曾荫权朋友的赞助,曾向行政长官办公室申请书面批准,所以在官方上必会存有文件记录。蔡回应同意辩方的说法,并透露若保安在旅程上获赞助,必须作书面申请,以及提供由谁人赞助。
蔡撰写牌照细节 曾荫权从无施压
蔡称他在2008至2012年曾任商业经济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负责广播政策订定。当时2008年1 月就雄涛广播有限公司申请AM声音广播牌照,获行政会议原则上批准,之后由蔡杰铭负责撰写雄涛广播牌照申请的细节,以交给行政会议审批,曾荫权期间从无向他作出施压。
根据蔡撰写予行政会议的备忘录及局内电邮通讯显示,政府就声音广播采取巿场主导的政策,认为可让巿民有更多选择,提升广播质素,政府亦预留数码声音广播谱频予有兴趣的机构申请,但当时只有雄涛广播表示有兴趣参与,之前从无机构表示有意申请数码广播牌照。
当时电台广播仍未数码化
雄涛广涛公司前主席、兼前立法会议员郑经翰更公开表明立场,于2008年8月14日更邀请蔡杰铭出席午餐会议,讨论商经局的政策及技术问题。蔡为此撰写了电邮予局内同事讨论,其中提及雄涛广播会提供更多频道,采用新技术,蔡在庭上补充,当时电视数码化已开始,但电台声音广播亦未有数码化,所以政府经常被人诟病,“好似第三世界这么少频道,让人选择”。蔡作供未完,明天继续。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