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清场】黄之锋等藐视法庭案下周五宣判 适逢黄21岁生日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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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岑敖晖及黄浩铭等人,被指在三年前占旺清场时阻执达吏工作,被控藐视法庭罪,黄、岑等11人早前认罪,另黄浩铭等9人则未有认罪。有关案件已在今年八月审结,根据司法机构资料,法官陈庆伟将于下周五(13日)下午宣读各被告的裁决及处理判刑。

于10月13日生日的黄之锋,去年生日在他的面书提到,得知律政司将就他冲公民广场案申请刑期覆核,形容律政司“送份咁既生日礼物畀我”,他并于今年8月因该案被上诉庭改判入狱6个月;而黄浩铭,亦于今年8月因反东北发展示威,经覆核刑期后被判入狱13月,2人现均在狱中服刑。

被控藐视法庭的20名被告中,认罪的11名被告包括:黄之锋、岑敖晖、周蕴莹、朱纬囵、张启康、蔡达诚、司徒子朗、张启昕、马宝钧、黄丽蕴及杨浩华;不认罪的9名被告包括:黄浩铭、朱佩欣、郭阳煜、赵志深、陈宝莹、关兆宏、熊卓伦、冯启禧及麦盈湘。

黄之锋因未满21岁,现于囚禁少年犯的壁屋监狱服刑,他满21岁后,或需调往成人监狱服刑。

案件编号:HCMP 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