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兰:针对家庭性暴力法例仍然不足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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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2002年修定强奸罪,令妻子可指控丈夫强奸,但王称法例通过十多年至今,仍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有关法例,甚至很多警员,即使听到有妇女投诉,也只会当作一般家暴案处理,忽略了投诉人遭到性侵犯。

事实上,检控配偶强奸案也特别困难,因为多于夫妇争执时发生,或在闹离婚的家庭,警方搜证上有一定困难,也令控方难以提出检控。

王认为现行法例仍未能完备地保障家庭性暴力,她已向法律改革委员会反映,并希望他们在检视性暴力罪行条文时,能考虑更多对女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