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涉立法会抢文件案 将先作法律争辩 离庭时遇蓝衣男指责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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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去年讨论横洲发展计划时,时任议员梁国雄涉夺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手上文件,事后被律政司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控告梁国雄藐视罪,亦是首次引用条例提检控。案件今(7日)在西九龙法院预审,代表梁的律师指本案牵涉法律争议,在宪制上非常重要。裁判官定于12月11日预审,并于明年1月开审前进行法律争议。梁离开法庭时,突有蓝衣男子出现指责梁,社民连主席吴文远即把男子拉开,场面一度混乱。

梁国雄今早到法庭前在庭外示威。(伍凯莹摄)
梁国雄离庭时,突有蓝衣男出现指责梁。(伍凯莹摄)

指条例原用来保护议员

梁国雄早上应讯前,与立法会议员朱凯迪和陈志全会见记者,梁称《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原意是保护议员,现在却用来控告议员,等同于掴了主席梁君彦和麦美娟一巴,如果他罪成,日后没有人再敢做议员:“你做唔做议员吖?成日俾人告,俾人DQ会输身家?呢个咩政府!”

指检控是行政滥权

朱凯迪则称,梁国雄刺激了政府的想像力,条例原本是保护立法会尊严,确保没有任何人能阻止议员出席会议,梁当选议员前,已经因在旁听席上叫嚣被控藐视立法会罪,但当上议员后竟然同样被控,形容是行政方面极大的滥权。

要求审讯前先作法律争辩

案件今预审,控方称本案法律争议繁多,要求在正审前先进行法律争议的聆讯。控方很大机会在正审时传召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麦美娟和立法会职员作供,但大部份证人可以书面作供,审期不会太长。另外,审讯会将立法会闭路电视和会议录影片段呈堂,片长逾2小时。

律师:本案在宪制上非常重要

代表梁国雄的大律师吴霭仪表示,本案在宪制上非常重要,要争拗《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c条能否用作控告现任议员,和在不干预原则下法庭对立法会内部事务有没有司法管辖权。吴称要审视回归前后和立例前后的大量法律文件。

梁国雄在接受记者访问时,突有蓝衣男子出现。(伍凯莹摄)

梁国雄离庭时遇蓝衣男指责

裁判官定于12月11日预审,并于明年1月进行法律争议的聆讯。梁国雄离开法庭时,再评论今次检控,称议员日后可能因与主席、官员会议上争拗,令会议相当可能终止而惹官非,议员可以告议员,甚至政府和市民都可以告议员,他坦言:“成个乱哂,议员乜野尊严都无。”希望政府、林郑月娥和袁国强要有廉耻之心,知道自己的做法非常危险。

梁国雄离开法庭接受访问期间,突有自称社民连支持者的市民(蓝衫者)指责梁偷文件“影衰社民连”。社民连主席吴文远见状,即把男子拉开。

案件编号:ESS1696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