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过去3年收758宗大湾区置业投诉 最高涉横琴单位约$250万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共建“一小时生活圈”,部份港人近年选择到内地置业或租楼。消委会由即日起(5日)推出全新网上平台《大湾区住房锦囊》,涵盖大湾区置业的资讯,提供不同城市置业及租楼的流程,包括特设“大湾区住房注释”专页,列出多个对照用词,例如内地的“不动产权证”相等于香港的“楼契”等。
消委会透露,大湾区置业或租楼的投诉个案,过去3年合计758宗,若撇除本地个案则以珠海及惠州占最多,分别有20宗及10宗,最高金额涉及人民币233万元(折合约249.5万港元),为珠海横琴一个包装修的住宅物业。
涉事发展商先以疫情为由延期交楼,其后又引述当地的法规,称该物业也不能煮食、供水及居住。最终投诉人感到无助只好向消委会求助,获转介至当地消保组织处理,相信已获妥善解决。
《大湾区住房锦囊》设五大专页 提供两地专业用语对照表
消委会即日起推出全新网上平台《大湾区住房锦囊》,涵盖大湾区置业的资讯,即包括一手楼、二手楼及租楼。平台设有五大主题专页,提供不同城市置业及租楼的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并附以个案分享,期望可成为港人于大湾区置业的导航。
其中,消委会特设“大湾区住房注释”专页,整理内地及港澳的房地产专业用语,提供多个对照用词,以便消费者准确沟通及理解合约细节。例如内地的“不动产权证”相等于香港的“楼契”;内地的“房本面积”则类似香港的“建筑面积”等。
涉珠海及惠州投诉共计30宗 解约后发展商未能全额退款
消委会主席陈锦荣表示,粤港澳大湾区置业或租楼的相关投诉,2024年收到192宗个案,过去3年合计758宗个案。大湾区共9个城市中,若撇除香港本地的709宗个案,则以珠海及惠州占最多,分别有20宗及10宗,其他城市共有49宗。
陈锦荣透露,最高金额的个案涉及人民币233万元(折合约249.5万港元),投诉人于2019年与内地发展商签署合同,购买珠海横琴一个住宅物业,合同包括装修等协议。然而直至2020年底的交楼期限,发展商以国家疫情政策为由,再延后3个月,其后又引述当地政府于2018年所颁布的规定,称不能按照合同交楼,该物业也不能煮食、供水及居住。
投诉人认为发展商毁约,应承担责任及赔偿,双方于是签署解约协议,惟发展商后来称资金不足未有按协议退款,投诉人感到无助只好向消委会求助,并获转介至当地的消保组织,其后消委会再无收到其跟进投诉。
人民币223万元买珠海单位 上楼揭无装修及洗手间要求退款
至于另一宗个案涉及金额人民币223万元(折合约238.8万港元)。投诉人于2018年签署合约购入珠海一个商住两用的单位,惟2022年9月实地观察单位时,发现单位并无装修及洗手间,最后双方签署协议退款,发展商答应分期偿还40多万元,惟投诉人在一年后仍未收到退款。
其后投诉人要求发展商处理,对方只留下投诉人的资料并再无回应,投诉人因此在2024年1月向消委会求助。涉事发展商在港办公室回应消委会指,珠海办公室已安排专人处理个案,其后投诉人也再无联络消委会,列作“已解决案件”。
大湾区也有网络 消委会主席︰唔好以为消委会剩系香港做到嘢
陈锦荣呼吁,若消费者遇到大湾区置业的问题,“唔好以为消委会剩系香港做到嘢”,消委会在大湾区的网络亦能够帮助消费者。他并提醒,消费者置业时需要考虑发展商的声誉,并要仔细阅读条款及楼盘的详细资料,包括图则及相关费用等。
被问到为何两宗个案都再无跟进投诉,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解释,发展商或期望可独立处理个案,甚至以保密形式解决,加上调停及协商视乎双方的意愿,因此消委会不会得知所有个案的最终结果。不过根据经验,若投诉人不满解决方案,将会再向消委会求助。
黄凤娴说:“大家要明白一样嘢,如果投诉人万一攞唔到满意嘅答案,好多时有机会走返转头同我哋讲返,然后我哋再去跟进。但若果佢已经系唔再返嚟,好多时根据我哋经验,应该系有个双方满意嘅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