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四议员】建制派拟提修改议事规则 改点人数规定阻泛民拉布
近年民主派在立法会处理具争议议题时,不时以点算法定人数、多次发言等方式“拉布”,表达不满及试图拉倒有关政策,建制派对有关行为已作出多次谴责,到近日高等法院裁决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及姚松炎四人失去议员资格后,有建制派提议在分组点票占优势的情况下,提出修改《议事规则》,杜绝拉布。有建制派高层透露,希望在10月复会后,提出修改《议事规则》中,点算法定人数的规定,令泛民难以再借此拉布。
立法会《议事规则》中列明,立法会及全体委员会的会议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如出席会议的议员不足法定人数,而有人向立法会主席提出此事,立法会主席即须指示传召议员到场。15分钟后,如仍不足法定人数,立法会主席即无须付诸表决而宣布休会待续。 近年立法会会议讨论具争议的议题时,泛民不时会提出点算法定人数,以拖延时间,甚至希望因人数不足而流会,引起建制派不满。
建制派以往曾解释,因议员需要处理多项事宜,未能长时间逗留在会议室内,批评是泛民滥用议事规则,而经常提出点人数的社民连梁国雄、人民力量陈志全则反驳只要建制派专心开会,他们就无法提出点人数。双方的争议随著四名议员被取消资格而出现新形势,有建议派高层透露,很大机会在10月立法会复会后,提出修改点算法定人数的规定,直言“敲钟点人数系拉布重灾区”,而在民主派共失去6席的情况下,建制派在分组点票时处于必定通过的局面,希望趁此良机杜绝拉布。
争议焦点:立会会议是否全程须有足够法定人数
根据议事规则委员会本年度的工作进度报告,委员会曾为进一步澄清《基本法》第75条对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向一名本地资深大律师寻求另一法律意见,大律师认为“《基本法》第75 条订明的会议法定人数规定适用于立法会会议整个会议过程,并无任何论据支持会议法定人数规定可限为只适用于立法会会议过程中的某些特定时刻或阶段”。不过,有建制派认为只要在会议开始及投票时有足够法定人数就可以,“立法会都应该听取其他的法律意见”,因此会向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提出有关方面的意见。
据悉,就修改《议事规则》,建制党派持有不同意见,有人担心在这个时候作如此大的举动会影响观感,甚至影响到建制派在补选的形势,但有建制派高层人士认为如果是合并一次过补选,建制派必然取到一席;相反是分开补选的话,是否提出修改《议事规则》都不会影响选举结果。
如有议员提出要求修改《议事规则》,首先要交由议事规则委员会讨论,取得共识后,再在立法会会议上提出议案,动议修改《议事规则》,须经分组点票下各过半数才通过。而民主派先后两次、共6名议员被递夺议员资格后,民主派在分组点票的“地区直选”过半数优势,回归后首次失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