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误诊甲状腺病人 处方相反及错误剂量令病人死亡 须赔144万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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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西医钟繁生,于2012年诊治一名患有甲状腺亢进症男病人,误诊病人患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不只未能对症下药,处方剂量更比正常超出100倍药,男病人接受治疗半年后,因甲状腺风暴死亡。男病人家人早前入禀高院追讨赔偿,医疗报告指,若死者当时诊断正确,并接受适当治疗,应能享有正常人寿命,惟误诊令他死亡,裁定该西医须向死者家人赔偿近144万元。
原告是死者邓正堂的父亲兼遗产管理人邓健忠,被告为退休西医钟繁生。
高院判词指,死者原患有甲状腺亢进症,但被告却误诊死者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于2012年8月9日至2013年1月15日期间,错误处方甲状腺素予死者,药物份量更比正常超出100倍,最后导致死者患上甲状腺风暴。
死者误诊半年后死亡
判词指,死者被误诊半年期间,体重减轻,骨瘦如柴,经常呕吐及肚泻,更因身体严重虚弱昏迷,被送入医院深切治疗部。死者父亲证人供词指,死者送院后没有清醒过,更因患上肾衰竭而失禁,护士需要替他验血洗肾及以维生机器维持生命,并终于2013年3月死亡。
死者若非误诊能享正常人寿命
根据医疗报告显示,若死者非被误诊,他可享有正常人的寿命;另外即使死者被误诊,只要他接受及时治疗,亦有50%机会完全康复,就算最差情况,他亦只会因心悸、疲劳及难以集中精神问题,影响他的工作能力而已。
判词又指,死者与父母、弟妹同住公共屋邨,为人孝顺及节俭,于2000至2006年曾任珠宝公司见习生、保良局管工、助理导师等,每月都会给予3000元家用予父母。2006年5月死者因父亲确诊结肠癌第三期后,更停工全职照顾父亲,改做散工以支援自己生活费,所以聆案官在考虑痛苦及生趣损失、丧亲之痛、父母丧失依赖及财富损失等各方面下,下令被告须向原告作出143.9万元,以及支付原告讼费。
案件编号:HCPI 74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