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男涉奸17岁酒醉少女 事主追问发生何事 被告:朋友以上关系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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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与比她年长,在港铁工作的男性朋友一同参加朋友的生日会,少女在派对中醉倒,该男友人涉嫌把她带到宾馆并把她强奸。少女事后向风雨兰求助后报警。该男性朋友否认指控,案件今(5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女事主X事后因为担心怀孕,曾致电被告问被告是否有在其体内射精,之后又约被告见面并录音,并质问发生何事,被告回应是“朋友以上”关系。

被告陈铭轩(29岁,港铁职员)被控于2021年7月1日,在观塘某宾馆强奸女友人X。

高等法院。(黄浩谦摄)

致电问被告是否射精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与女事主X经朋友介绍认识,但只是朋友关系。事发前一晚,被告请X出席一名他们均认识的朋友的生日会,X在聚会喝醉,她与被告一同离开。有闭路电视拍到,X在被告搀扶下凌晨时分到达观塘雅仕宾馆,至中午退房。当晚,X因为担心怀孕,于是致电被告查问是否有在其体内射精。

被告形容是朋友以上关系

事发后两日,X在朋友Y的陪同下约被告到咖啡店见面,X质问被告当日所发生的事情,并用电话录下对话。庭上播放录音,被告以“朋友以上”形容双方的关系。

X问被告想行法律定其他

对话中X又说:“你知我唔同意架可?咁即系强奸啦。”并询问被告想如何解决事件,朋友Y曾说:“我舅父系警察。”X继而问被告想如何解决,并说:“你想行法律定系其他?”

X于同月6日向风雨兰社工寻求协助,并于同日决定报警。翌日,警方上门拘捕被告。

X致电风雨兰问报警要否通知家人

风雨兰社工吴芷玲(音译)供称,女事主X致电风雨兰寻求协助时,X称她“饮到好醉”后被男性友人强奸,醒来就看到该男性友人在她身旁。她向吴咨询应如何处理性侵事件,及报警是否需要通知家人,吴称X已17岁,无需通知家人,她之后陪同X报警。

案件编号:HCCC13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