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高层涉一夜4度企图强奸前女下属 陪审团一致裁定4罪不成立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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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高层涉酒后一夜4度企图强奸前女下属,女方称遭禁锢无法离开,被告则指是女方主动要求交欢。男高层否认4项企图强奸罪,案件由4男3女陪审员审理,陪审团今早(26日)约12时退庭商议7小时,一致裁定被告4项企图强奸罪不成立。
被告张进国,56岁,来自内地。他被控于2021年6月19日,在牛头角沐宁街2号启德1号某单位,四度企图强奸女子X,案发时X由内地派到香港工作,庭上透露X年近40岁。
控方案情指,事主X与被告均由内地来港,曾在同一间银行工作。X离职后两人私下有继续联络,但两人由始至终只有工作或朋友关系,亦没有追求对方。
被告邀X到其家看珍贵的画
2021年6月18日晚上,被告相约X见面,并称想介绍一名男士予X认识。3人饮至约凌晨2时,被告友人先行离开。X担心被告喝醉,遂坐出租车送被告回家。下车时,被告邀X到他家看一幅珍贵的画,其后在寓所4度企图强奸X,亦曾咬X的下体。
X称曾遭被告强行擘开双腿
事主X庭上供称,她不够力反抗被告,遭被告强行擘开双腿。X指被告会对不起其妻子,惟被告没理会,即使X哀求亦不准她回家。
辩方指X曾主动表示想做
辩方案情则指,X当晚自愿到被告家,两人在家中倾谈后一同入睡房看画,两人并有亲热,X曾赞被告有特殊男人魅力,更主动表示“想做”,惟两人尝试性交时因被告下体反应不大未成事。X后来得知被告不会离婚后而感到不忿,气氛尴尬,X自行回家。闭路电视所见,X离开时神态轻松,不似曾被禁锢一晚。X否认说法。
案件编号:HCCC11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