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无牌驾驶兼撞车遭父踢爆 官称应学父做敢担当的人 押后判
休班警涉多番无牌驾驶,有次更时失控撞向行人路,他即下车离开不顾而去,并把事告知了父亲。其父知悉后觉不安,父亲之后因别的事到医院接受治疗时透露其子涉交通事故。休班警之后收到警方电话,他亦和盘托出事件。休班警原被控不小心驾驶、无牌驾驶等15罪。他今(3日)在观塘法院承认其中9罪,求情透露他2017至18年曾学车,今年8月才考获车牌。总裁判官苏惠德指被告应感谢父亲,及学习父亲做个勇于承担后果各正直的人。案件押后至10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被告余佳炳(31岁),承认1项不小心驾驶、4项驾驶时无驾驶执照和4项在没有有效的第三保保险的情况下而使用汽车罪名,指他于今年2月6至12日犯案。其余3项驾驶时无驾驶执照,和3项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的控罪则获准存档法庭。
被告撞车至车辆油缸严重损毁
案情指,被告今年2月12日下午5时许驾驶私家车,他由鲤鱼门道转向油塘道时失控,并撞向行人过路处,车辆油缸严重损毁。两名途人目击事发经过,被告即下车向蓝田方向逃去。
父到医院治疗时透露儿子涉交通事故
被告有把撞事的事告知其父,惟父亲知悉后感紧张和不开心,其父后来因其他原因到医院接受治疗时,提及儿子曾无牌驾驶并撞车,又称:“唔知点算。”随后有警员致电被告,被告称他正前往医院,并称会向警员和盘托出事件,他到步后被捕。
警诫下称私家车原本买给前女友
被告在警诫下称,涉事车辆原本是他买给其前女友的,车辆在两人分手后转名予被告的哥哥。
辩方求情称明白控罪严重,幸好事件中无人伤亡,只损坏了属于政府的栏杆,被告早前已透过哥哥作出赔偿。被告亦有向警方和盘托出事发经过,并揭发其他涉及无牌驾驶的情况。事件亦不涉严重赛车,被告驾车亦非为消遣,他只是驾车上下班或外出买食物。
2017至18年曾学车至今年考获车牌
辩方透露,被告于2017至2018年均有学车,事发时已排期在今年8月考试,如今已考获车牌,他案发至今不曾驾驶任何车辆。被告于2016至2024年间任职警察,现时停职留薪。他立志为社会服务,经此次定罪后,相信不能再以警察身份服务社会。被告亦获其警察公共关系科前上司撰写求情信,望法庭能轻判。
案件编号:KTCC 1482/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