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钟雪莹认藏枪 官接纳爱错枪手苏纬轩犯案 囚7年4月
在屠龙案中承认藏枪的女被告钟雪莹,今在高等法院判刑。案情指,反对派组织与“屠龙”的杀警计划事败,原被安排当枪手的苏纬轩,比苏大接近十年的钟,当时是苏的女友,他们在计划腰斩后于大埔匿藏,警方其后在他们曾藏身的单位发现大批枪械。钟承认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今(30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张慧玲透露,钟儿时经历多,并患有适应障碍及焦虑症等,她对钟未有求轻判,只求判她适当刑期而感动,认为钟有真诚悔意,并接纳她因“爱错咗苏纬轩”,为维系两人关系才犯上本案,但本案控罪严重,判钟入狱7年4个月。
管有长枪及211发弹药
女被告钟雪莹(33岁),被控于2019年12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园某单位无牌管有一枝长枪、6个共载有211发弹药的长枪弹匣,以及两个共载有30发弹药的手枪弹匣。辩方透露,钟有一项非法集结罪案底,但该案不涉及任何暴力,与本案控罪不类同。
杀警计划败露后苏未再到警署报道
张官引述案情指,钟案发时的男友为同案被告苏纬轩,苏当时18岁,他在原定的12.8杀警爆炸计划当枪手角色。惟计划因多名串谋者被捕而天折。苏当时涉另一案件并在保释期内,自该“12.8计划”事败后,苏开始未再到警署报到。
目睹苏向警开枪
苏和钟同月16日搬入大埔的藏身处,并带同手枪、AR15长枪及大量弹药。两人其后于12月20日遭警方截停,苏试图向警员开枪被捕,警方翌日在两人的藏身处搜出大量枪械。钟其后于2020年10月10日被捕,她警诫下称在苏被捕后,她因害怕而返回藏身处收拾东西离开,并到朋友家中暂住。
感情曾受骗患上适应障碍
辩方求情指,钟年幼时在学校曾遭欺负,因而有抑郁症状,情况于19岁时因感情上受骗而恶化。2014年,钟到屯门医院精神料求诊,诊断患有适应障碍。后来钟因病情恶化,须到私家医院求诊,惟治疗其后因未能负担诊金而中断。直到被捕还押,钟再获安排到屯门医院求诊,诊断患有综合焦虑抑郁症,并有恶化迹像。
官称欣尝钟未有求轻判
张官阅过钟及其亲友撰写的求情信后,指钟儿时经历颇为波动,案发时因“爱错咗苏纬轩”,想维系与苏的情侣关系而犯案,羁留下明白失去自由的感觉。张官表示,欣赏钟在求情信中未要求法庭轻判,仅言判处其“应得的惩罚”。
控罪对社会及公众带来很大危险
张官判刑指,涉案罪行十分严重,对社会、公众会带来很大的危险,故阻吓性的刑罚不可避免。而案中涉及一把长枪和大量弹药,钟虽未有将它们携在身上,却就这样放在床下,歹徒若知道他们的存在可随时取用。
明知苏被警追捕仍与他一起
张官又指,虽然案中没有证据显示钟有意将枪械用作非法用,但她必然知道苏是在逃避警方追捕,仍跟随苏一起行动,后来更亲眼见到苏向警方开枪。在此大小背景下,便是钟被控涉案罪名的原因。
接纳钟已真心悔改重犯机会低
张官最后指,考虑到案情严重性后以10年为量刑起点,基于她在审讯前认罪,可扣减至7年半。张官另接纳钟已真心悔改,羁留期间有正面改变,重犯机会很微,再予以2个月扣减,即钟的总刑期为7年4个月。
案件编号:HCCC 164/2022、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