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售公院二手药|药剂师:经电商平台卖第一次见 未撕病人名罕有

撰文: 吴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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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讨论区昨(12日)流传,有市民经HKTVmall购买一款泻药,收到货品后发现附有公立医院的药物标签及病人姓名,HKTVmall证实事件去年7月发生,相关产品已暂时下架,正向商户索取货源证明。

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苏曜华今早接受电台访问表示,以往都有售卖公院药物的情况,但“咁大间电商平台就第一次发生”。他提醒,虽然该“乳果糖”药物非医生处方药物,但仍要在注册药房内售卖;如果市民有过量药物,应向处方医生或药剂师提出,避免屯积及浪费。

HKTVmall强调,非常重视产品质素及安全,若发现有商户违规出售产品,会立即将该产品下架及向商户罚款,对于严重个案更会与商户终止合作关系。﹙李泽彤摄﹚

涉事药物属第一类药物 须于药房购买 违例卖家或须负刑责

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苏曜华今早在电台表示,以往曾见售卖公院药物的情况,但“咁大间电商平台就第一次发生”。他指,参考过往卖公院药情况,大部分药物包装都已撕去病人名称,今次未有撕掉属罕见。

苏曜华表示,售卖公院药物是不被容许的,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药物须在药剂师监督下以及注册药房内售卖。他补充道,涉事药物为第一类药物,虽然不是医生处方药物,但仍要在药房买,违例卖家须负上刑责。他又指,如果是精神科、危险药物,条例会罚得更重。

如买入“二手药” 应退款、当家居废物弃置

苏续指,买家暂时没有相关责任,但卫生署亦有机会检控卖方。他称有关药物来源、为何该病人的药会落入不法商人手上,则有待卫生署进一步追查。他又提醒,相关药物的品质及成效亦存疑,不知道有否“晒过”等,如市民购买了“二手药”,应退款并当家居废物丢弃,但不要弃置于马桶。

被问到长期病患者有时会被医生处方多于需求的药物,他表示,病人应坦白向医生表明自己食几多、哪种药,“如果不食药,应话畀医生听”,或者与药剂师提出不需要太多药物份量,以免屯积浪费。

HKTVmall最新回复表示,事件发生于2023年,由于客户回报问题的时间,与距离商户出货超过一个月,相关闭路电视片段及出货相片已被移除和无法提供资料。HKTVmall指已于7月25日回收产品及退款,商户表示该产品已被开封及使用。相关产品已暂时下架,并正向商户索取货源证明,确保商户出售的产品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