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佣确诊麻风|雇主指外佣体检有漏洞 议员倡设可解约覆检机制

撰文: 邓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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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6月接获一名家佣雇主投诉指,在4月底抵港的菲佣,在家工作一星期后身上出现红点,再两星期后出现手肿脚肿,遂到将军澳医院求医,确诊麻风。雇主李太(化名)向立法会议员求助,她指中介公司在事发后数日突然从医院接走了该名菲佣,并告知她“佢(患病菲佣)今晚就会搭飞机走”,但李太并未有签署任何文件解雇菲佣,认为中介公司做法突然。

事件曝露目前外佣体验漏洞,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颜汶羽倡议政府完善外佣验身机制,明确定义“适合担任家庭佣工一职的体格检验”,同时要求外佣到港后进行身体检查,若与原居地验身报告有明显差异,则应容许雇主提出无条件解约。

外佣雇主李太现身诉说所聘用的菲佣确诊麻风经过。(廖雁雄摄)

李太向立法会议员颜汶羽求助,她指所聘用的菲佣在4月底抵港,翌日便到家中上班。由于该名菲佣来港前在菲律宾做的健康检查并没有问题,因此即使现时她确诊麻风,中介公司称不会赔偿,李太因而向传媒投诉及寻找议员协助。

麻风潜伏期可长达20年 案中雇主要求介公司签保障协议

李太表示,相关报道刊登后,中介公司主动联系希望商讨赔偿。她引述中介公司表示,会请清洁公司到李太家中清洁,以及为他们安排身体检查服务等。李太指自该菲佣确诊后,全家人的身体状况变差,丈夫“咳出血”,她自己亦不时发低烧,两位无法上班,因为担心儿子染病而不敢送他到补习班,以避免传染给其他同学,因而提出要求中介公司赔偿补习班费用。

她表示,因为医生指麻风潜伏期可长达20年,虽然他们一家现时并没有相关病征,希望中介公司可以提供相关协议,以保障他们。

李太指事件经传媒报道后,中介公司主动联系希望相讨赔偿。她也向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颜汶羽求助。(廖雁雄摄)

中介公司无通知下接走菲佣

李太表示,当时职员称会与公司商讨,但数天后突然从医院接走了该名菲佣并告知李太“佢今晚就会搭飞机走”。她指,中介公司做法非常突然,自己并未签署任何文件解雇菲佣,担心该菲佣并没有离港,有任何意外需负上责任,加上若未正式解雇菲佣,在聘请下一位家雇可能会有困难。

李太指,自菲佣离港后,中介公司更转口称,只会补偿1万元、退回2万元中介费。

现时条例规定只要外籍佣工在当地做的身体检查报告并没有问题,中介公司就不需赔偿任何责任,即使在她来港后身体出现问题。李太表示,相关条例需作出改善,“佢话对份报告系正常,但系个人唔正常,我系对人,唔系对份报告。”

外佣本身脚有伤 四个月后告工伤

有不少雇主亦会自费让外佣在港进行身体检查,陈小姐(化名)有约十年聘请外佣的经验,每次均会自费让她们在诊所验血。在去年12月一位新的外佣到陈小姐的家工作,在首三日陈小姐观察到她长期穿袜,“我想睇一睇点解成日要着袜。”

陈小姐发现外佣脚上有数个伤口,便带她到诊所看医生,医生指问题不大只需搽药膏。

陈小姐观察到她长期穿著袜便带她到诊所看医生。(廖雁雄摄)

但后来在3月,外雇因脚痛入院,出院后到劳工处呈报工伤,指1月在家工作受伤。劳工处因而进行调查,该名外佣在调查期间留宿在陈小姐家中,亦没有工作,直至6月中完成调查,陈小姐才能正式解雇她。

陈小姐表示,在调查期间,因为家中没有房间,未能聘请一位新外佣,只能请家人帮忙照顾小朋友,她在放工后才处理家务。

因与外佣有纠纷 影响聘请新外佣

虽然陈小姐现已正式解雇该位外佣,但外佣仍就代通知金事宜再报劳工处,因此现在仍需处理纠纷。陈小姐提到,现时希望再聘请一位外佣,但因为与上一位外佣仍有纠纷,因此有可能受影响。

陈小姐无奈地指,中介公司责任甚少,知道不少雇主会自费让外佣做身体检查;但若外佣身体状况不适合工作,雇主亦只能给一个月通知金,并解雇她,认为现时条例并不完整。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颜汶羽表示,政府需要明确定义“适合担任家庭佣工一职的体格检验”。(廖雁雄摄)

议员倡完善外佣验身机制 设外籍家庭佣工事宜监管局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颜汶羽表示,政府需要完善外佣验身机制,明确定义“适合担任家庭佣工一职的体格检验”,同时要求外佣到港后进行身体检查,与原居地验身报告有明显差异,则应容许雇主提出无条件解约。

他表示,现时政府并未有单位专责处理外佣事务,雇主若遇到困难需要寻找多个单位如入境处、劳工处、海关、消委会协助,因此建议政府设立专责部门“外籍家庭佣工事宜监管局”,若雇主及外佣均可透过此部门求助。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颜汶羽倡完善外佣验身机制。(廖雁雄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