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大男婴单位内昏迷亡 警员父5年后被控虐儿 官问应否告更重罪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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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一名约9个月大男婴于油塘油翠苑一单位内昏迷,送往联合医院抢救后不治。其时年36岁的休班警父亲,事后涉嫌疏忽照顾被捕。事隔超过5年,休班警被控以虐儿罪,案件今(21日)在观塘法院提讯。控方准备好答辩,惟被告需时索取文件及聘请私人律师,案件押后至8月7日再讯。被告准以2万港元保释候讯,期间不得离港、交出旅游证件、居于报称地址,并不得接触控方证人。另裁判官温绍明庭上关注到是否应控告更严重罪行,控方则指这是咨询法律意见后的决定。

被告蒋定邦,事发5年后被控虐儿罪。(刘安琪摄)

被告蒋定邦(42岁,警员),被控一项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今无律师代表。控罪指,他于2018年12月1日与2019年2月19日之间,在观塘油翠苑某室,身为超过16岁而对不足该年岁的蒋天晴负有管养及照顾责任,而蒋天晴是一名未满16岁,即9个月大的儿童,故意袭击、虐待或忽略上述蒋天晴,其方式相尝可能导致该名蒋天晴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损害。

控方确认男婴因本案身亡

控方庭上确认,涉案男婴是因本案身亡。温官听罢质疑是否应控告更严重罪行,并关注到男婴的死因。控方则称,死因“呢个好难解决”,但是在咨询法律意见后,才决定控告现时控罪。

被告准以2万元保释

温官最后在控方不反对下,批准被告以2万港元保释,但强调案件严重,且涉及复杂法律程序,称:“千祈唔好觉得小事,我觉得非常大件事。”提醒被告最好聘请律师索取法律意见。

案件编号:КТСС1219/2024